安全帽裝「行車紀錄器」違法 議員批太扯了!

極端一點說
如果安全帽上有一個很強硬的尖銳物
摔車撞擊地面時 尖銳物不是插入地面 就是插入安全帽內

帽子為何要做蛋型 圓形
就是可以分散衝擊


之前的新聞參考




不過我也是認為政府管太多
這個風險自負就好 要裝的裝
出事了自己承擔
看來以後摩托車內建行車紀錄器是飆配了

這應該是打字的人
把單位打錯了CM打成MM
然後就將錯就錯
反正腦殘的官員又不騎機車戴安全帽
http://photo.xuite.net/philpeng
看來是沒事了

交通部的安全帽裝行車記錄器之亂!一紙公文竟只寫一半? - Yahoo奇摩新聞

https://yns.page.link/9Hruu
雖然這規定是有點扯…
不過我去年買機車時,也是先問機車店老闆能不能在機車上隱藏式的裝行車紀綠器,裝要多少$$
幾千元不便宜,但為了安全還是要裝…
行"車"紀錄器就應該裝在車上(汽、機車),裝在安全帽,就不是行"車"紀錄器了啊!
舒馬克的意外,還不夠警世嗎?
太好了 一堆檢舉達人可以換機車內坎式
爽啦!大快人心!
一些上路就想當糾察隊的抓耙子以後專心騎你的車
感覺就一個沒任何意義的規定,有這條規定也沒聽過有人被罰過,警察根本不抓也不受理這種檢舉吧!不過在安全帽裝這個多少錢,機車裝會貴很多嗎?想到三不五時要拿下來充電,要放車廂又要拆掉就覺得很麻煩
台灣的官員除了做這一堆鳥是真的不知道還會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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