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enix wrote:
1: 罰金只是政府權(恕刪)
1.這只是斷章取義。
沒有懲罰的法只是虛名,要不要賭如果今天所有法規都取消罰則,肯定台灣會"不一樣"。
這世界沒有大同世界,沒有所謂美好自我約束,任何人本質上就是從自我為利益去出發。
而自我利益往往會與大眾利益相衝突。你必須認清這件事實,而非活在儒家的大同世界中。
在亂世之中懲罰是最快最有效方法,但我非常認同這絕對不是一個長久之計,但這是"必經之路"
2.台灣道路設計爛我不否認,但爛是一回事,駕駛不用心又是一回事、駕駛不遵守法規又是一回事,不能一直將道路設計作為違規擋箭牌,"出了事情就拿道路設計爛才導致我違規"這種爛心態,那任何設計、法規都會有人違規。
你可以去看看"多數"違規項目是啥?有多少是因為道路設計產生的事故?
光是違停、闖紅燈、不禮讓行人,這都是道路設計迫使你去做的?
光是違停,可以跟你說,只要店家前面沒有停車格,就必然產生違停,這是不爭的事實,不要硬扯停車位不夠多的問題。
"非常多"走幾步或者幾十公尺就有停車位,但依然有人選擇違停、違停並排等,請問您要如何"獎勵"?
更別提也有人大力反對停車格收費,這本質上就違反使用者付費原則。
美好的夢想誰都會說誰都會談,麻煩拜託實際走到路面來看、來觀察,不要跟那些交通部一樣只會"妄想"。
要用學術理論談?可以,請先調查台灣人行為動機再來談。不調查?那至少觀察總該會吧...
不要跟我說違停的人不會違規其他項目,這完全否定美國各州理論
(美國各州交通部認為多數人在平常駕駛中就已經保持良好駕駛行為,所以這群優良駕駛人產生出來的速度是可以依據的,所以他們不少州際公路都是採用PR85的原因就是如此,今天要是美國人一堆人喜歡違停,我不信它們還這麼認為)
所以你劃錯重點,並不是討論"遵守的人要有獎勵",而是如何尊重、保護"遵守的人",也就是如何快速抓到違規,並且嚴懲。
這點你可以參考所有任何比賽項目,沒有任何一個比賽項目是"你遵守就有獎勵",而是只要違規就會造成相當重的懲罰,而且會有一堆人在抓違規。
PS.所以我參加考試,我不做任何違規下,我只寫名字就能拿獎勵分嗎?答案是否的,但違規撤銷考數分數是必須的,這才是尊重、保障那些遵守規則人。
PS.排隊被插隊,如果店家選擇姑息,那自然而然就會很多人會去插隊,但反過來要是店家直接拒絕插隊的人,那自然而然就不會有人去插隊,那請問哪來的獎勵?店家(執法者)去保護、保障合法排隊,而去保護、保障合法排隊的人,最好辦法就是抓出插隊的,並拒絕提供服務,或要求重新排隊。但店家即使願意這麼做,但當隊伍太長時候有很難保證沒有人偷插隊,這就要仰賴人民對於法的認同度,而去拒絕這種插隊行為。
3.罰則不一定能有效降低肇事率這是事實,因為。
罰則不高,人民沒在怕;
罰則高,但執法率低,人民也沒在怕;
罰則高,執法率高,但撤案率高,人民也沒在怕
這就是現實。
古人云"雖有良法,不得人而用之,亦屬無效。"
意思是 好的法也要有人來依照執行,否則有再好的法也是虛的。
同樣另一個含意是,一個法律如果沒人去遵守,那也是沒用。
(請參考印度電力、性侵)
PS.沒收車輛、收家產是違憲我知道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