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生騎腳踏車遭撞飛!嘉義2小六女不治 |更新,判決出爐

根本故意殺人
時西北齊,立紅竿賀甯蒙鴻察,吹西北嵐風。查曉理奇稀,歸稽齊紅柑。
垃圾
jxv wrote:
嘉義縣太保市嘉167...(恕刪)
建議調通聯記錄對時間還原當下有沒有在講電話。
是否該修法?提高罰款、刑責?尤其危險駕駛行為,平時警察就應該有權限勸導或再教育,記到一定的點數就吊銷駕照,總之,再交通安全方面,希望警方有更強而有力的執法權力!
這種開法根本是故意殺人

只有死刑 都還不足以賠償
明天更美好 wrote:
是否該修法?提高罰款...(恕刪)

只有政治人物出事才會全面修法
全車繫安全帶
好像中部的市長夫人沒繫
發生事故才全面開罰
這都不是重點
勞動力損失賠償才是
賠不起就需要垃圾政府強制險提高保障
勞動人口持續消滅..勞退基金實在堪輿
自家用終身看護培養十幾年花費數百萬
一下子就毀滅...幾百萬投資也
Ja100cky
我一直覺得很神奇,撞殘的可以用各種項目疊賠償金,撞死卻不行..。18歲開始最低薪資到65歲退休,疊上去也是不少錢
每次看到這種交通意外,都覺得不可思議。太多的巧合。前陣子一個汽車駕駛開車門,後面騎士剎車不及擦撞,就往車道滑,就剛好滑到疾駛沙石車中央。這種車速駕駛快一秒或慢一秒結果會不一樣,駕駛如果沒先撞到了二位較車軟物質減低速度,換個角度來看可能是這二位女童救了車上的人
jxv wrote:
嘉義縣太保市嘉167...(恕刪)

這開法這車速太扯,從後面直直撞
R.I P
台灣交通意外每年死亡人數快3000人,比921這種大天災死亡人數還多
希望有影響力的長官、高層能更重視,
針對危險駕駛有紀錄的,看要再教育,提高罰則,吊銷駕照、各種方法都好好研究一下
死亡3000人、就是3000個破碎家庭!唉!
全案經法院審理,阮男被依過失致死罪嫌,判處8個月徒刑,緩刑3年。

法官審酌,阮男犯後態度良好,也已與2名女童家屬達成和解,並賠償完畢,法官最終依過失致死罪嫌判他8個月徒刑,宣告緩刑3年,全案仍可上訴。

原文網址: 開貨車撞噴雙載腳踏車!2小六女童全身多處骨折慘亡 駕駛遭判刑 | ETtoday社會新聞 | ETtoday新聞雲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0325/2706859.htm#ixzz8VTHuxW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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