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venties wrote:
2月份一口氣接到兩張罰單,都是不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兩張罰單舉發時間間隔僅2分鐘,第一張在秀朗橋上,第二張在新店環河路,就這樣,兩張罰單分別從中和分局跟新店分局寄出。由照片可知同一個人檢舉的。
超喜歡檢舉你這種的!!!!不過那不是我的活動區域,所以不是我檢舉的....
一次沒打方向燈還可以說忘記,兩次以上我就當作慣犯了,本來很懶得檢舉就會被你勾起興趣來



不是檢舉的人很賤,你應該檢討自己,規定就這樣了還不打方向燈,到底是誰比較賤?
至於你說的沒影響到人,就是標準的三寶想法!!!!
交通問題那麼多就是很多你這種自以為沒影響到別人的人造成的,諸如違停.紅燈右轉.切西瓜...舉不完的例子
我是不相信你還會記得1個半月前你是最後一個變紅燈前經過的車子,你應該只是看到照片是紅燈就說他闖紅燈!!
但是沒關係,你說後面的闖紅燈,那你更應該檢舉他,快去裝後行車紀錄器吧,以後也可以幫忙督促一下交通呀!!
跨線就是變換車道,連這概念都沒有,你還是別開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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