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警察要走不走的看起來是一位討厭的行人, 但重點是駕駛是本來就完全沒打算減速的跡象, 所以符合開罰標準, 假設駕駛有在斑馬線前減速停下確認後再起步, 我認為就不至於會開單, 駕駛應該是平時習慣就不好, 剛好遇到警察用這疑似釣魚的方式, 才會讓駕駛認為有機會申訴過了就賺到的想法...平常行人示意要先讓車子通過都符合開單標準了, 何況這種沒示意要讓你過的, 你還不停下確認直接通過, 根本就是欠開單...
1.斑馬線禮讓應不分行人或警察~事實上要這麼做才對! 可是往往行人過馬路,車子都從行人後方(離很近)行駛過去,或是行人停一下(怕被車撞)先讓車輛右轉,開車左轉硬切差點撞到走斑馬線的行人大有人在!2.該檢討女駕駛,轉彎右下角的GPS時速從頭到尾都在加速,還PO文質疑警方假裝行人(釣魚執法)這是有駕照的人該說的話嗎? 做錯事都只會檢討別人~難怪肇事比例遲遲降不下來! 可能是垃圾桶撿來的! (最近雞肉&蛋很貴的! 加上雞腿~是無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