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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_256_512 wrote:
個人看法 :1.駕駛...(恕刪)
要分兩個層面來討論,
1. 3. 駕駛因為相信ACC而怠惰,這是駕駛人的素養問題,這個問題大家都知道,不需費時間鬼打牆的討論。
2. 這根本是制定ACC規格時因為各方勢力或相關侵權專利談不攏,最後把自動架駛保命用的全球標準警示圖片省略造成的問題,如果台灣有標準自動架駛識別警示圖片,並由國家介入,這個ACC問題就可以減少不必要的傷亡,個人提供開源方法如下: 標準圖片加上標準LED,遠紅外線LED的複合畫面,在白天駕駛人可以肉眼識別危險,黑暗中人眼與機器也可以識別與防偽,如此即使不用光達,以現階段圖形辨識技術也可以達到相同的安全目的;這麼簡單的固定圖形識別,為何車廠不做?國家不介入主導? 這是好問題。
時速90公里的狀況下,紅外線LED需要照到3~4秒外的範圍;換算下來為75~100公尺,光線照射的夾角需要包括路旁的標示。那麼應該需要再標配一組高功率的紅外線大燈。
果然還是有理性且專業的網友來分析,這些做法其實是可行的,如果將LED高度提高幾公尺與夾角縮小,再加上3M反光鏡,以及GPS警示APP,這樣不用多花錢,就可以減少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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