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號誌路口車禍,花蓮警車撞死阿嬤

到最後,警方還是怕後續問題,趕快湊包大包的,取得對方的原諒。
到路口減慢速度這個動作有做,一年應該可以減少不少傷亡!

開車騎車一個基本原則:看不到前面及路口一定要降速,自己的命自己顧!
jxv wrote:
週二(7月11日)早...(恕刪)

警察開車撞死人
一個是慢 一個是停
被要求[停]的沒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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