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士拒檢飆闖12紅燈!警開3槍「後座男爆頭慘死」…判決出爐

不合理…

如果開槍打死衝撞的林男,我支持警察用槍…打死也不為過~

但坐後座的鍾男無辜被打死,就不符合「理」這個字…

一碼歸一碼

警察是過失殺人…
Zood Reenk
台灣頭腦不清楚的人很多,難怪棒球都打輸日、韓,身材還比對方高壯。
不合理的判決........除了無罪之外,應該還要精神賠償100萬!!
通緝犯跑給警察追跌倒也要告警察這樣合理嗎?
我不支持 也不反對

因為要是支持了 那怕有一天 警察濫權

不過此事件是實屬非常誇張 危及大量用路人生命安全

應開槍喝止 但警察誤傷嫌犯 明顯無故意行為
半路遇到攔檢不停車,
駕駛人被條子開槍打死...剛好而已。
但是乘客被擊中就很無辜,
死者家屬應該再上訴。😷

(個人淺見)
hanchichuang
下次就會發生....歹徒持槍要脅人直駕駛開車闖紅燈...警察開槍打死駕駛制止.....您又會出來發聲....人質駕駛很無辜,死者家屬應該再上訴!? 事後諸葛蠻好當的! 建議,下次別去歐美喔!!很危險!
垃圾檢察官就是這種

那是不是告訴以後拒檢烙跑就好了,反正我也沒脅迫到警察,你除了追,就不准開槍就是了

掛假牌的垃圾
今天就算車上是人質,死掉的是人質

我也非常贊成警察的作法,警察也沒有任何問題

說真的人質的安危跟警察也沒有關係

警察的職責就是把犯人逮捕到案

人質的安全本來就不是警察該負責的

要怪就去怪犯人,而不是怪警察開槍時打傷打死人質
爆頭男的所有家產必須要充公才是
該檢討的是制度,是否達起訴程度應該要有更加明確的法條定義
當然啦,台灣的立委沒有太多精神及時間或者專業來處理這事兒…so~只能繼續讓這種大家都覺得奇怪的起訴行為一直發生…
曉得 wrote:
賓士拒檢飆闖12紅燈...(恕刪)


開三槍爆頭,很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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