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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在德奧邊界的阿爾北卑斯大道自駕兜風
大概在G-P鎮附近一帶
在爬坡山路上看到前面一輛車超級龜速
因為他們不能有超黑隔熱紙
透過車窗可以看到更前面是一台腳踏車
慢慢爬坡 騎在路(雙向單車道)的正中央
我後面又跟上一兩台車
前面的德國車牌車乖乖的隔著一輛車的安全距離慢慢跟著
跟了百公尺後過了彎路對向沒車才打左轉方向燈加速超車
他超車不是台灣的半個車身越線貼著腳踏車超車
而是整台車跨線逆向超車 (理由在底下 當年1.5公尺現在是2公尺)
換我後因為直線路段不夠了 (開手排車沒那麼習慣)
我也學著離一段距離慢慢跟著
等能安全超車才整車逆向超車
超車後我往後照鏡看!
後面的車沒有跟著我超車而是跟著腳踏車等下一次機會!
台灣以交通來說! 真的是東南三流國家的水準.
「友善超車,請給單車1.5公尺」在台灣可行嗎?
腳踏車及機車因體積較小,汽車超越時不見得會變換車道拉開距離,往往不慎擦撞而肇事,德國新版交通規則對此規定,2020年本月起駕駛在超越騎士前,需遵守新版交通標誌規定,在允許超車路段才可超車,且超越時應保持安全距離,市區需達到至少 1.5 公尺的橫向安全距離,在郊區更須達到至少 2 公尺橫向安全距離,在交通順暢的狀態下也允許騎士併排行駛,以縮短車輛超越所需之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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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惡魔新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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