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16歲少年摔車「頭插鋼筋」亡,竟國賠113萬

深坑大春串燒夯豆腐 wrote:
傻B的政府

其實,組成政府的,不管是政務官或事務官~尤其是事務官

平均來說,都是比民眾聰明很多的~所以,傻B的人民,其實是比較多的 
無照,16歲少年,自摔,安全帽分離.....這樣只負擔六成?!?!

那要是有駕照,多年經驗......應該負擔幾成??兩成?政府變負擔八成?

變成錯都錯在水溝裡的鋼筋外露?

撞擊如此強大,即使溝裡沒有鋼筋也不知能不能存活,這樣卻變成政府重大疏失??
皮爾卡燈
如我2.4.5樓所回的,有興趣可以自己回頭看一下,跟無照自摔一點關係都沒有,請先搞懂法律的因果關係再來討論,重點是超速+鋼筋外露,因為鋼筋直接插腦,當然跟政府疏失有關係。如果沒鋼筋,少年摔死則不用國賠
f9711015020 wrote:
無照連上路權都沒有

路權不是這樣用的~路權只是一個優先觀念,不比博愛座的權力大多少

無照不能上路跟不能殺人比起來,差距是天差地遠

如果按照鍵盤法盲的觀點:那基本上,違法者一律死刑,比較簡單點 
kevin-a1 wrote:
撞擊如此強大,即使溝裡沒有鋼筋也不知能不能存活

沒錯~這就是政府方的攻防重點

問題是:我不知、你不知、他不知,只有天曉得~

所以,最後判60:40 ...
應該要追究是承包商問題還是後續保養問題,而不是全民買單就沒事了
清爽小雨g wrote:
以後是不是來個柏油路鋪的不夠漂亮、不夠平整,造成無照駕駛的人打滑,也要判賠?

早賠過了~不要再用撥接上網了,都啥衛星年代了 
goshnash wrote:
應該要追究是承包商問題還是後續保養問題

這點你可以追追看~但基本上,如果是承包商的問題,承辦人員不會放過的
(不然就是承辦人員要賠了,請確實查閱國賠法內容)
想要讓自己的小孩陣亡賺保險金,

就是10幾歲買機車給自己小孩騎。

被撞死對方賠,強制險都賠,意外險、醫療險附加壽險都賠,

法規再不改,倒楣的有駕照的駕駛。
反正都是大家的錢,當喪葬費給過。節哀。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想要讓自己的小孩陣亡賺保險金,

不錯的想法,就由您來引領風潮吧,賠死那些王八蛋保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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