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魔達崩潰中~~政院拍板!違停、臨停等十種交通微罪 不記點不得檢舉

不錯,只要靠路邊、打個方向燈、雙閃燈想停就停,政府德政
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還是可以檢舉的
pcian wrote:
這就是物極必反的最佳詮釋

違停有分臨停跟長時間 也分堵路跟不影響通行

當一視同仁 加上精神有問題的人瘋狂檢舉

現在就搞成大家都不要玩
完全同意
台灣真的是第一世界的收入,第三世界的素質
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居然是不能檢舉的
在其他國家,這都是罰款最重的。
jacky823
只是磨人不能檢舉而以,收費員看到就可以開單了,或是打電話叫條伯伯來開也可以
常常違規的人才會害怕檢舉吧,遵守交通規則很難嗎?
政府官員真是無能,害怕被少數不守法的人罵,朝令夕改的,乾脆下臺吧
這些官員不知道違規停車會害死多少人嗎?
因為這些王八蛋只顧自己方便就隨意停車,害得其他人得要閃避甚至逆向,究竟正義的標準何在?
不好停車,不能騎機車嗎?不會改搭公車?不去找收費停車場再走路過去?
說穿了,自私罷了
所以檢舉魔要主攻未打方向燈了

我只對臨時亂停車不能檢舉比較有意見
這也是交通最大亂象之一項目吧

反正人的道德水準始終是問題
家長不教
自己不自律
老人年輕人都一樣
辦啥遊行換啥政黨都沒用啦
有政府 會做事






只會下達 這種不需要智商的政策....
哀 真是民主的悲哀 說好的賢與能呢?
這讓CC哥情何以堪, 回家沒事做
行政怠惰,既然是微罪,其實直接廢除法條即可。
台灣交通極度不安全,違規行為頻繁這是不爭的事實,要限縮檢舉我完全沒意見,但是配套措施呢?全台23000萬人的生命誰來守護
cryptography
絕對不是靠檢舉魔人來守護
歡迎光臨MY縫
全台23000萬人,台灣啥時有2億3千萬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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