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理解有不少人對改管機車印象差但在別人的機車鑰匙孔灌三秒膠也真的是不聰明,現在監視器那麼多,要抓這個很快再來,這是刑法毀損罪,而且灌膠這舉動,幾乎是沒有模糊地帶可主張過失來脫罪,被抓到不僅會被判罪,還會被附帶民事求償逞一時之快很過癮,但搞到自己被判刑加賠錢,這究竟是在懲罰別人還是懲罰自己?
getyou wrote:桃園一名男子早上要騎...(恕刪) 希望所有鄰居一起輪流幫改管機車灌三秒膠...........你改管就大家一起用輪班的方式天天去灌三秒膠...........感覺其實滿溫馨的。
路跑一哥 wrote:逞一時之快很過癮,但搞到自己被判刑加賠錢,這究竟是在懲罰別人還是懲罰自己? 算了吧!台灣司法誰不知道比爛的。要是法律有效改管早就整治了還需要自己去點三秒膠?刑法毀損又怎樣?現在連傷害罪都它喵的緩刑…贊同三秒膠讓正義不遲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