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遇到很可惡的大型重機騎士

一被子都在糾正人的聖人,眼紅症又發作了,重車有惹到你嗎??有跟你擦撞嗎???怎麼騎干你屁事啊!!
真正可惡的是偽牌
沒人鳥~


雞毛蒜皮的事
吵翻天~


阿勳2736 wrote:
罰?? 怎麼罰??...(恕刪)


你不曉得有臨檢或巡警嗎
看到抓到就重罰或沒入
慢慢就會少了
就像你號稱的以前騎無牌車也不騎了不是



第 12 條

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三千六百元以上一萬零八百
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
一、未領用牌照行駛。
二、拼裝車輛未經核准領用牌證行駛,或已領用牌證而變更原登檢規格、
不依原規定用途行駛。
三、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之牌照。
四、使用吊銷、註銷之牌照行駛。
五、牌照借供他車使用或使用他車牌照行駛。
六、牌照吊扣期間行駛。
七、已領有號牌而未懸掛或不依指定位置懸掛。
八、牌照業經繳銷、報停、吊銷、註銷,無牌照仍行駛。
九、報廢登記之汽車仍行駛。
十、號牌遺失不報請公路主管機關補發,經舉發後仍不辦理而行駛。
前項第一款中屬未依公路法規定取得安全審驗合格證明,及第二款、第九
款之車輛並沒入之;第三款、第四款之牌照扣繳之;第五款至第七款之牌
照吊銷之。
第一項第四款、第六款及第八款之汽車當場移置保管,並通知汽車所有人
限期領回之。

至於警察有沒認真執行
那是另外一件事
阿勳2736 wrote:
罰?? 怎麼罰??...(恕刪)

聽說你有親戚是警察,去問他跟如何處置這些遮牌的駕駛人(是駕駛人喔)

警察是幹啥用的?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hsg210 wrote:
看上面那麼多捍衛自己...(恕刪)



違規...交由警察去處裡吧~

悍不捍衛路權是別人家的事!

再且您也不是交通部...真的有研議收回路權再說吧

有真正體驗過重車再說吧
highway wrote:
發文者有向報社投書了...(恕刪)



幹的相當好~

讓真正的紅牌騎士正名..........

把仿冒者揪出來真是太好哩
樓主幹的好!!
不但po上網路,也檢舉上了媒體版面,讓社會更多人知道這位重機騎士的惡行。

無論重機、小綿羊、四輪、大卡車等等,
只要是違規都該譴責。
黑點3034 wrote:
一被子都在糾正人的聖人,眼紅症又發作了,重車有惹到你嗎??有跟你擦撞嗎???怎麼騎干你屁事啊!!




發文的樓主不是聖人,而是兄台的德道感太低落.......
hsg210 wrote:
看上面那麼多捍衛自己...(恕刪)


看比率?

四輪造成死傷比重車少再來說嘴吧

收回紅牌路權也不錯啊 大家一樣白牌到處鑽也很快樂

反正還是有人貼假牌、遮牌上快速道路

你想收回的話交通會比較好?只能說你想的太單純



clive wrote:
相信我,如果警政署開...(恕刪)


敢問

漫畫是不是有註明 『本故事純屬虛構』

而且擺明了就是作者的個人主觀意見不是嗎?

何必被牽著鼻子走

竟然這個年代還有人會引用漫畫來做為佐證,真服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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