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如其他打嘴砲的爭論
我上次是1800元 花了1天半的時間蒐證寫申訴書 還被條子擺臭臉
我遇到的情形比你更糟 兩個員警一搭一唱逕行攔停舉發 要我怎麼辯?
後來申訴過了 條子講的更妙...你當初跟我講 我就不會開你單了壓...
你開單不經仔細查證 只花5分鐘 我跑申訴花了一天半
必較您為了600元所付出的努力令人欽佩!!
看了您申訴書的內容 覺得還是有機會的
但畢竟申訴書仍會發交原舉發單位 就是開你單你交通隊寫答辯書
然後由分局的裁決室作裁決是否撤銷
論法你就是壓到線了該罰 論情那邊的緩衝區確有死角 加上你前方剛好有車擋到視線
若還是維持原判 還可以再上法院提異議
至於寄信給總統等等等... 冤有頭債有主 不關他們的事 他們也只會轉交下辦
下辦回覆給您的就是範本 沒有意義 還不如就事論事 找舉發你的單位槓
不會因為有民意信箱的壓力 而影響罰單的判定的
期待看到您的申訴結果
畢竟個人覺得躲在那邊拍這種照片
專抓好抓的 真的很不恥~~~
bugkao wrote:
例假日出遊 經台北投往淡水 新北投方向的鄉民注意喔.....(恕刪)
你好,
也許我是在地人(北投鄉親),
這一條路(承德路 7 段)我每天來回走,
無論是騎摩托車或開車,
已經熟到閉眼睛都知道怎麼走了,
我覺得這段道路設計沒啥問題呀。 ^^
唯一要注意的就是騎機車千萬不要踩在"禁行機車"上,
視野放遠點就能提前反應早點切到右邊的車道,
這樣就不會被條子抓到小辮子。

另外,
上面這一張"大業路和中央南路 靠外側行駛"的照片基本上是針對"汽車駕駛人",
因為前面的大同公司有機車專用道,
很多汽車駕駛人在內側車道和外側車道切換,
常常會擋到機車族的去路...造成交通阻塞,
所以就放一個"大業路和中央南路 靠外側行駛"告示牌提醒汽車駕駛人提前切換到外車道,
所以,
不要會錯意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