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gkao wrote:
讚! 你出來選 我一定投給你
有沒有鄉民寫信去市長信箱阿? 昨天經過還是一樣根本沒有改變 塗掉幾個字 拆幾個牌子 是要花多少預算?
設計不良 應該叫包商吞下去 為何要再花 公帑?
以前做類似設計案 , 老闆都要參予計劃的人先親自實驗體會一下自己設計的 [慘品] . 老美管這個概念叫 : [Take your own medicine.] 翻成比較不完整的中文就是 [自食其果] .
當然試過幾次之後 , RD/QC 就知道應該多為一般消費大眾保留一些產品設計與規格上的寬裕度 . 同理可知 , 交通官員也應該時常騎乘機車體驗一下自己規劃的交通方案 , 畢竟一筆劃下去就影響到往後幾年上百萬人/車次的交通安危 . 怎能不小心謹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