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01.12重機開放高速公路公聽會通知

reddie0704 wrote:
關於行車安全,政府沒...(恕刪)


其實吵歸吵
我們也知道,就算真的開放了
敢上去騎的,也沒幾個敢!!
大不了初期上去試試新鮮而已!!
這些騎士,我想腦殘的應該也沒幾個!!
原來大家這麼愛玩碰碰車
難怪另一個討論串最後只好派出坦克裝甲車了..
Roker wrote:
之前台中市長夫人的車禍不就是這樣?
一台3噸多的褓母車被不到1噸的MATIZ擦撞
然後那台褓母車不也是翻車又在地上滑行好幾圈?


恕刪)



容我指正一下,那不是MATIZ,那是一部銀色的VIOS,新聞畫面我記憶猶新。
alicepalicep wrote:
我覺得你滿天真的汽車...(恕刪)


人家有敎,高速應該怎麼騎
台灣應該強調這些才對




被擠爆下去
有時候只能說是沒保持安全車距+自己觀念問題了(我說的是機車)


Roker wrote:
金拍謝 我的車很低科...(恕刪)


說你天真還不相信

高速公路還可以給你慢慢騎??

後面的卡車可能會叭死你..........賭爛的,你就知道了,可能會把你逼出護攔去!!

有些還會貼著你,

別再跟我說是管理問題,這就是現況,不管你認不認同,在路上就是隨人顧性命........你自己的命也要靠你自己顧!!

還有你講的那些D牌H牌............我是看過D牌車隊啦,只是有幾個買的起?比例有多少? 被車壓到,會比小綿羊硬多少?嘴砲歸嘴砲,講點實際的來聽聽,比如如何在現實狀況下如何提升安全性?
唉~~~
各位反對者~~~
請你們看一下試辦的兩年兩條快速公路,還有目前已開放兩年半的國三甲、
各省道快速道路跟市區快速道路。
你有看過騎士躺在地上嘛?
不要說那只是快速公路或快速道路。省道快速道路都是以高速公路的規格
興建的,有交流道,有上方的跨線橋,速限少一點點。也使用相同的管理
規則,行車狀況也都相去不遠。差別只有收費站。
但你有看過騎士血肉模糊躺在地上嘛?
你有看過騎士在快速公路上90km前進時突然摔倒飛出去嘛。
樓上有說常常跑高速公路的,要是這種事情常常發生,你有可能沒看過嘛?
這種事新聞可能不報嘛?

其實機車的風險比汽車高這全世界都知道的事

很多國家都一再再的宣導開車騎車上路有許多死角

在路上要多注意機車騎士的出現...做任何動作前都要確認確認再確認

避免不必要的傷亡

請問大家做到了嗎?

--

死亡車禍到處都有

怎麼降低風險才是該做的事

什麼事都用禁止來解決...有這麼好幹就好了
reddie0704 wrote:
容我指正一下,那不是...(恕刪)


暸解了,謝謝指正
不過一樣是小車啊~



alicepalicep wrote:
說你天真還不相信

高速公路還可以給你慢慢騎??



奇怪了,我有說要在高速公路龜嗎

我不能在平面道路騎40-60就好?
我不能在快速道路騎70-90就好?
我不能在高速公路騎80-100就好?
這樣不算騎快吧?


我覺得仿賽街跑很帥,但我沒興趣
我比較喜歡retro bike
車子漂亮順順騎就好

跟你好好聊一下車子就是這麼喜歡戰?
那算了,以後就不聊車子了







alicepalicep wrote:
還有你講的那些D牌H牌............我是看過D牌車隊


提升安全性?
就是請駕駛觀念還是要糾正,高快速道路是騎方便的不是騎飆車的
主動性的觀念提升那被動性的安全配備可以減少使用


alicepalicep wrote:
還有你講的那些D牌H牌............我是看過D牌車隊啦,


我也沒說那些車比較安全
早期的H牌據說還會沿路噴零件

沒嘴砲啦
聊聊車你不喜歡就算了
alicepalicep wrote:
說你天真還不相信高速...(恕刪)


我說這位越說越憤慨的老兄

你前面不是勸一勸就言盡於此了?

怎麼後面一直要用事故來恐嚇大家說國道有多危險、多可怕呢?

說的好像只有你一個人知道國道有多可怕,說到只有你一個人知道要閃避危險

那國道就開放給您一個人使用,你覺得有可能嗎?

既然大家會討論到路況,你覺得真的有很多重機騎士都是你們腦中的白癡嗎?

是不是看到東西就一定要壓上去呢?是不是看到水坑就一定要保持時速110公里壓過去呢?

難道你一上到國道,車子就會自動定速在時速110公里?遇到狀況都不必減速?

是不是每一個水坑都有到這麼大呢?機車壓過去一定會打滑轉倒?

我想那應該不叫做水坑了,叫做陷阱吧?

如果路面上每一個水坑都會造成汽車失控、重機轉倒,那高速公路養護局是要幹嘛的?

還有,將時速保持在限速內,也許可能真的有點慢,那如果後方來了卡車,重機騎士就不能變換車道讓他先走嗎?

是不是非得跟這些大型車輛競速才叫重型機車,如果您是這麼認為的,我想你是電影看太多了
alicepalicep wrote:
其實吵歸吵我們也知道...(恕刪)


你的權益你不走你家的事~但別自私的把想節省時間的人當惱殘~你自己應該也滿像你講的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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