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24132 wrote:
邏輯中蘊含規則的有效論證
講的是客觀條件
勞工在第五十條規定之停止工作期間或第五十九條規定之醫療期間,雇主不得終止契約。
但雇主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事業不能繼續,經報主管機關核定者,不在此限。
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事業不能繼續,經報主管機關核定者
重點在哪呢?
客觀事實,而不是主觀認定
...
...
主觀認定的最高速限妨礙的他人主觀認定的最高速限
在無公正第三方檢測下
客觀上即為堵塞
依你邏輯看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
汽車裝載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九千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
四、載運人數超過核定數額。但公共汽車於尖峰時刻載重未超過核定總重量,不在此限。
依你邏輯 在沒有第三方檢測下
司機主觀覺得沒超載 我主觀覺得有超載 有危害其他用路人及公車上乘客之虞
所以我看到公車上站很多人 我即可推出「客觀上此公車即為超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