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oak wrote:那......如果說政府把超跑的奢侈稅提撥個幾千元來保超額險的話然後這個超額險是賠給自己的超跑那不就皆大歡喜...(恕刪) 沒意義因為完全沒有一種保險是對方撞自己出險後對方免賠。保險的東西不是公司自己定,好像要政府審核的樣子而且這一點錢保險公司不會高興的stoak wrote:那不就皆大歡喜保險業肥滋滋富二代超跑爽爽跑魯蛇機車照樣騎一舉三得...(恕刪) 我一直覺得上次車禍經驗強制險納入財損,才是真的一舉多得的好方式首先是保險公司絕對不高興再來是沒出過險的民眾也不高興但是等到發生車禍時,這些民眾才會發現雙方都有保障。不怕沒資產無賴,不怕前科累累的流氓恐嚇你有得沒的,直接直找保險公司出險,不用透過他,你家地址他也找不到。錢就到手,剩下由保險公司和他去處理。修車也能爽爽回原廠修,不用去找肇事者"認識"的,給你上補丁,隨便塗一塗修一修。甚至修完不付錢你還得自己花錢領車大概只有保險公司會排斥把財損和超額納入強制險因為他們只會更忙,利潤更少而已~~~!!!
csshvci wrote:所以你親戚就算沒能力...(恕刪) 千里馬跟伯樂懂吧?不懂我也沒輒了。如果慢慢還可以解決的話,這社會會更美好。還有超跑只是個比喻。我舉的三個例子他們各自的還款能力好好想想吧。我言盡與此不再回應。
很簡單呀1.有錢能賠負責任最好,沒錢賠,那就...2.完全尊守交通規則,保證賠不到錢,可是還是有人說在台灣不可能不違規,那就..3.多買一點保險, 這也要喊窮?以上三點都否決我不知道這些人憑哪一點有資格駕駛著大鐵塊上路。自己都沒資格上路了,更沒格管人家開什麼好車上路跑。自己包一包搬去沒有超跑的世界生活去,別出來害人害己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