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定速110不能開內線道?

我沒每頁都看,不知道有沒有人貼過...
如果貼過,再複習一下~
我就是愛拍照 wrote:
速度當然是問題。整個...(恕刪)


讓超速歸超速,超車歸超車,很難?
人家好好的110開在路上,後面超車非得超速?

何謂最高速限,每個人每台車在路上都不同,並不是以誰的錶準來決定,並不是錶準的人才有絕對路權
政府行使公權力時,一樣有界定寬容範圍

超車與否,讓車與否,都是"禮"一個字

47條第四款與第五款這二條相互牽制的法條用意很明確,就是希望用路人有"禮" (補充,感謝劉大科普,47款只用在雙向單線路線)

這二條始終與速度無關,另,即便是在超速的情況下,第四款第五款依然適用,並不是超速了就什麼法規全都失效了
這裡不建議超速,也不是探討超速,但不代表超越110內線車非得超速

關鍵始終是一個字"禮"
我就是愛拍照 wrote:
速度當然是問題。整個...(恕刪)


速度 只是你心裡過不去的假設..
不讓的人 才會用速度當藉口..會讓的人 不管40 還是 200 都會讓..
沒有人會在110上面糾結


後面超車的
也不是笨到 不看你前面還有車就硬要叭閃你..
叭閃你 卻不給你時間空間去變換車道..
叭閃你頂多就是要你跟上車流 就不會再要求更多了 (整路都車 是能超甚麼)

事情根本沒甚麼...就是別用了 又不讓別人開比你快..
zakof wrote:
47條第四款與第五款這二條相互牽制的法條用意很明確,就是希望用路人有"禮"

這二條始終與速度無關,另,即便是在超速的情況下,第四款第五款依然適用,並不是超速了就什麼法規全都失效了

還在亂套法規啊???
如果47條適用高速公路 那你跟我講開高速公路要如何不違反47條的各款?


47-2前項所稱超車,指汽車於同向或雙向僅有一車道超越前車之行為。

二、 因常有民眾將二次變換車道超越前車之行為與同一車道超車之行為混淆,
並將其行駛應遵守之規範及處罰混為一談
(例如誤認變換車道從右側超越前車係違規超車行為,衍生舉發及處罰疑義),
為解決前揭爭議,
有明確定義本條例超車行為係指汽車於同向或雙向僅有一車道超越前車之行為,
與變換車道超越前車有別之需要,爰增訂第二項,以為明確。


文字號: 交通部71.05.17.交路字第11583號函
公(發)布日: 071.05.17
本  文:
一、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0一條有關汽車超車及讓車規定,應適用
於同規則第九十七條之雙車道。
二、有劃線雙車道,除應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九十七條規定外,並
應依同規則第一0一條之規定超車。至於在四車道,應屬變換車
道超越,其行駛應依同規則第九十八條規定。(交通部71.05.17
. 交路字第一一五八三號函)
kf211434 worte:
要是你錶速115實際只有95 ,對方看起來有130但人家Gamin認證只開110 那要怎麼算?

那就只能算他倒楣了,不然呢?不然我試試看開表速150,被抓超速罰單算你的,如何?

kf211434 worte:
但內車道就是給人超車的,那要是人家真的開到130那也是他跟公路局之間的事

既然是這種邏輯,那飆速賽車的也是他跟公路局的事?
下次被8+9撞翻不要上來哭喔。。。。。

如果都是開車的人和公路局的事,左線開90也是他和公路局的事,
你去叫紅斑馬來開單吧,閃什麼燈?
oxxx worte:
後面超車的
也不是笨到 不看你前面還有車就硬要叭閃你..
叭閃你 卻不給你時間空間去變換車道..

你確定?怎麼和我看的不一樣?嗑藥,逼車,超速的8+9何其多呀 ?
凌仙 wrote:
老問題了,又拿出來講。

錯了
立法的交通部並不是像你這樣解釋的
請勿自行解讀法條
我就是愛拍照 wrote:
你確定?怎麼和我看的不一樣?嗑藥,逼車,超速的8+9何其多呀 ?(恕刪)


你要不要上路 比一下哪種多
一天行程中
遇到內線龜住的自我駕駛者
在內線被叭被閃燈
哪個比較多 怎麼會沒數 ?

那深暗色玻璃裡面..
可以是假正義的摩人 也當然可以是 8+9 或 瞌藥者 甚至是寶寶寶
人百百種..
你要當哪種人 還需要別人幫鑑定 ?

有些人 平常很有禮貌的.. 看電影不擋人視線.. 搭捷運公車會讓座.. 抽菸躲起來偷偷抽..
但是帶上口罩 蒙面之後 行為就完全變了樣..
要怎麼形容這種人呢..
daslebewohl wrote:
在台灣偉大的交通法規...(恕刪)


遇過一次,我開在中線上 右側剛好也有一台車....

好死不死內線也有一台應該也跟我依樣開定速....

剛好3車一線...正巧一台後車高速貼近....跑來貼我中線的車屁股
雖然我很納悶為什麼他不去貼內線的屁股...

不過我還是很有禮貌的點煞再稍微快點煞車讓它過去.....

不過後來的路段...他再也不敢在我後面了
我就是愛拍照 wrote:
那就只能算他倒楣了,...(恕刪)


很多人說話就是這樣沒邏輯..........

超速是警察的事....
我趴內線就他的事??
現在行車紀錄器這麼多,想檢舉的人趕快去檢舉呀.....

他超速不怕警察抓,我趴內線我也不怕警察抓呀!

沒想到這議題已經到了八十多頁了

有特定人士特別喜歡聊這話題..........

我的行車安全不是建立在別人的感覺上面..........
真的有問題,紅斑馬和紅單自然會來找我..........輪不到其他人閃燈.....

也不要告訴我高公局宣導........屁話
小時候電視上爸媽老師都宣導說走路靠右邊走.......

我只知道走路靠右邊,最後被撞到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等內線不准定速成為法律的時候再來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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