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富差距擴大賠不起 民間發起制定「超跑條款」

如果覺得撞上超跑這風險
是不可承受之重
可以選擇保險或不駕駛動力機械

有因必有果
端看選擇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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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上有一海票撞了賠更多的東西
有人都敢酒駕或疲勞駕駛了

------
不然強制險納入財損
大家認為如何?
tylersony wrote:
你一百萬的車毀了 ...(恕刪)


小弟佩服你了
他的邏輯完全狀況外,你還能跟他喇下去…
要我就完全沒耐性了,笨是一輩子改不掉的

他給我的感覺就很像是
講的好像超跑愛製造車禍,而不是自已愛製造車禍?
然後若他該有的保障都有繳,明明可以不用損失到啥
車體險跟對方財損,保險公司都會處理好

偏偏他要搞的像是,我自已不想花錢買
卻要對方自已摸摸鼻子算了?
反正只要是我撞的,我憑什麼要賠這麼多
我認為你的車子價值就是這樣
簡單的一句就是,他的價值觀根本不在常人的範圍內
他的車是車,別人的車不是車

反推過來看,他讀大學別人也讀大學
別人年收幾百幾千萬,他卻年收可能50上下又可能不到40
所以他會跑去靜坐總統府抗議貧富差距
而不是先檢討自已為何不會想? 不努力,整天幻想不切實際
又或著沒富爸爸富媽媽之類的家庭

miamivice wrote:
車禍實際發生
多方承擔不同部份比率責任方為常態
例我一百萬車主全損若其責為10%
對方一千萬車主也全損則為90%
這時他賠給我90萬我要給他100萬
相抵之下責任較少一方卻反要倒賠10萬
主因幾乎為對方自身只有佔少數次因責任
可沒了車子卻還要倒賠這哪有什麼公平性可言?

你舉的例子
賠償分擔方式的問題比車價的問題還來的大

民眾合法購買超跑
卻因車子比別人貴要被限制求償的金額
全世界有國家是這樣的嗎?

tylersony wrote:
你一百萬的車跟一千萬超跑同歸於盡
那還是魯蛇的機車最賺
stoak wrote:
那還是魯蛇的機車最賺


你還是看一下今天的18歲板模工開超跑撞死人的新聞!
兩邊都是蠟燭兩頭燒的狀況!

一個是洗車隔天要當禮車,車子撞壞一台又買一台分期中
(家中不富裕也是要貸款買...)
一個是要左轉入家門巷子路,看到對巷車速過快,不知道如何反應
撞的粉身碎骨!

請問保險雙方有能力加保嗎?
請問~如果是那個機車騎士,你要當嗎?

貸款到底,還是要開!
出了人命卻賠不起人命錢!

這也是超跑悲劇阿!

AriesKao wrote:
小弟佩服你了
他的邏輯完全狀況外,你還能跟他喇下去…
要我就完全沒耐性了,笨是一輩子改不掉的

我只是想到超跑車主了掉九百萬還要被尻洗的表情
實在不自禁為這個虛構的苦主掬一把同情淚...

coffeesteakxboxone wrote:
你還是看一下今天的18歲板模工開超跑撞死人的新聞!
看了....
不過....
賓士應該算有錢人的國民車
不算超跑吧~

stoak wrote:
看了....不過....(恕刪)


二手的10年老車,看新聞提到有業者估價二手價不過六七十萬,還是貸款

看來沒想像中這麼貴
小小小鼠 wrote:
你舉的例子
賠償分擔方式的問題比車價的問題還來的大
民眾合法購買超跑
卻因車子比別人貴要被限制求償的金額
全世界有國家是這樣的嗎?


全世界有沒有跟本國要不要沒有絕對相關
也許其他國家用其他方式解決或根本也是如此
亦或是原本民情制度有配套減少使之不成問題
總之有更好合情理法方式
自然能讓人相對容易接受

只能說合法是一個先決條件這是下限
在法律面未受禁制自然都可以這是大原則底線
可光合法並不足以掩蓋問題
或解釋成可以造成其他不合情理之情事唯一理由
有疑慮或問題就解決
若窒礙難行效應不符自是可以擱置
可不能直接無視或鄉愿認為沒有問題
這是埋頭裝傻騙自己

你可以提出你認為更可行方案
個人沒預設立場與解決方式
當然你也可以認為不成問題或不用解決
這都是你的自由

tylersony wrote:
你一百萬的車毀了 拿回90萬
他一千萬的車毀了 拿回100萬
你覺得誰比較慘???
你一百萬的車跟一千萬超跑同歸於盡
還可以拿回90萬...
拜託 半夜睡覺都會笑出來好不好


就你聰明別人笨蛋
是有這樣自娛娛人的嗎?
原來要車禍分配金錢時重點就不用看責任
論保險也不用管車價要堅持使用者付費了
變成只要看誰比較"慘"了
你說的跟道理沒關係跟情感問題比較相關

人在比較時也真奇怪
要看金額時就說我車體險很貴
要論責任時就不管錢論誰慘了
若要學方堂鏡跳來跳去也是可以了
難怪一堆孝子模範生到處是...
你要不要更強調多幾點
超跑車主要加上父母雙亡是從小自力更生
買身賣血一個樸滿一個樸滿才存下來買超跑的錢
這樣更狗血連雙腳雙手頭上都寫滿慘字
那這樣一定最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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