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各位前輩:

對方骨折 但"未"住院 (8頁內容沒提到住院吧!)

月薪 是 "不到一萬"

醫療部份 小的已經找強制險的公司備案(客服)

禮拜一會直接到營業點詢問


另外

不賠 小的是不可能和她和解的

說沒錢 承認闖紅燈 自己受傷 就可以和解 那用路人哪來的保障啊!

摸著良心講 是您們 您們願意嗎 扯 鬼才相信

幸好小的無外傷 不然...一定告她

如果她要告我 當然歡迎 照程序走
八八三阿魯 wrote:
回覆各位前輩:對方骨...(恕刪)

有骨折 不住院?
莫非去國術館包藥草?
那麼屌
樓主除了強制險 有買任意第三人險加財損嗎?
如果沒買
這個案件即使是你對 不過你要花費更多
才能爭取到程序的正義
司法手續的煩雜 加上一堆事
總之幫你加油啦 畢竟是對方不對
追究也是對的
Garys wrote:
有骨折 不住院?莫非...(恕刪)


有骨折 要住院 ... 您一定沒骨折過

昨天下午至馬偕骨科回診 外面候診的 如果有20位 至少10位是包石膏(骨折)

小的國小曾骨折過 送榮總急診 包個石膏就回家了(包兩個月) 定期回診 拆石膏 復健 沒住院

鄰居昨天車禍(騎車撞到四輪違規臨停不長眼突然開門) 腿斷了 今天早上還看到他 骨折為何需要住院 ...



購車時車行只保"強制"險 可憐的是 小的想保"失竊險"卻沒得保

請問只保強制險 需要花費多少才能爭取到程序的正義?

小的可以要求對方 精神賠償嗎?

現在開車出門 都擔心有違規車輛逆向過來撞我







SSALEX wrote:
你的說法我同意......(恕刪)


難道違規 還有分 惡意違規 善意違規

假設您騎著40萬的自行車
延著機車道 時速25前進
前方不到5公尺有一輛20年的老車 違規並排臨停
突然間 他開了車門 腿也放了下來
瞬間 您撞了上去
不小心 把車主腳撞斷了
而您的自行車損毀 您人無外傷(多處瘀青&內傷) 結果估價後 更換零件需要20萬
對方和您說 他沒錢 沒工作 因為沒錢停停車格 所以善意並排 開門也是善意的
您願意自認倒楣 自行出錢維修嗎?
我相信M01上的聖人們應該沒人願意
一定是 "告死他"
八八三阿魯 wrote:
有骨折 要住院 .....(恕刪)

恕我直言你只保強制
有的搞了
你要不..去法院自訴不然就要請律師
代價不小 你應該要上班吧
跑法院也要請假 耗神耗財
最折衷的方法 就是你修你的車 她負擔她自己的傷
對方又骨折 萬一有高人指點那婦人
他用過失傷害來反咬 告你民事
你還想拿到她的精神賠償? 有的拼喔
到時候 各賠各的 都有可能

Garys wrote:
恕我直言你只保強制 ...(恕刪)


Garys大 強制險是保對方沒錯吧!

她沒任何保險 所以看她可憐

小的自願幫她詢問耶! 如果能理賠醫藥費 就少點開銷

請看強制險卡後方(敘述)


另外 告 或 被告 請您不用擔心

小的叔叔還算優秀 一位是xx 一位是xx(自刪)

如有必要 是不會吃虧的


小的很多閒時間上網鬥嘴 不用替小的擔心
八八三阿魯 wrote:
Garys大 強制險...(恕刪)

講話不要帶刺
你前後說法不一
一下子說一定要告到底 要求賠償
現在又宅心仁厚 說要用你的強制險要幫那婦人?
如果照你的理論 你對的話 你做什麼用你的險去賠對方
那不是變不對了嗎?
就你家人有人當律師?
我家族也有人當律師阿 沒事亮出來有什麼意思?
現在講的意思 是說律師費你不用出嗎?
法官? 那代表什麼意思
你很閒 你就去搞阿
我講的就是實務 法律有法律的做法
不過社會事 有很多眉角 不是你想那麼簡單的
人沒事 錢能解決的事 都是小事
這篇我不再發言了
Gary大

小的哪裡前後說法不一


您要不要從第一頁開始看

小的從沒說過要告她

是你們說 她可以告我過失傷害

小的才說:"還好小的沒受傷 不然一定告她"

我的堅持只有"絕對要她賠修車費用" 至於%數 談和解當然有討論空間 (十一萬多是不含工資)


要不要看一下您的發言

為什麼經濟許可 就要自己修車 小的被撞 還要自己花錢修車 哪國的理論


至於醫療費用 如我強制險可以理賠 當然多少補一點

還有 如果對方要去申請 要拿到我的 行照 駕照 保險卡 和 印章 您願意將這些證件給對方嗎?

有全民健保 骨折的醫療費用需要到十一萬以上?


哪裡不一?


最後 是您先酸 小的才刺回去 作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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