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使者 wrote:未載安全帽列入惡性重大交通違規這樣的專案確實是不妥當,也無他意,只是為了增加執法的強度罷了。罰單這麼多?代表什麼?因為民眾違規多。找個時間站在路口,您就會發現臺灣人還真是愛違規! 沒錯 +1+1+1 給你推推推推台灣人超愛違規的反正違規發生事情的時候在來比誰的車比較大誰的車比較硬所以硬一點大一點的都不怕反正死人受傷不是我
和平使者 wrote:未載安全帽列入惡性重...(恕刪)找個時間站在路口,您就會發現臺灣人還真是愛違規! 找個時間站在路口,您就會發現臺灣警察常常都是對違規視而不見!不打方向燈沒人抓。同車道超車沒人抓。違規停車:私家小轎車勸離,卡車遊、遊覽車、機車直接開單。機車騎上禁行機車道:卡嚓!!汽車開上機車優先道或專用道:有右轉必要。
exilim wrote:他的意思應該是說 ...(恕刪) 我只看到機車道被違規汽車擋住~所以機車只好跑到汽車道不過我在開車的時候真的很X機車~都亂跑~~真的很危險但我在騎車的時候對汽車又很X~因為都亂停前面大大說得是對的要改變的是駕駛的腦袋跟觀念紅燈沒車不代表可以過去而紅綠燈前面的白線也請遵守~每個人都停在很前面~這樣橫向車輛很難開也很難騎每個人都如此自私~台灣難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