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ea2007 wrote:
如果今天我只有重機
重機就是我出門的必需品
你可以選擇重型機車,市區道路你就只能騎 40 km/h,省道你就只能騎70,機車優先道你就不能騎,噪音排氣管不是你應該有的選擇,起速拉轉更不是你必須的行為。
如果你都做得到,我承認你那機車就是交通工具而不是你食現自我滿足的玩具。
(通常用這種藉口的都做不到我說的那幾句話。)
netskidd wrote:
要我回答說防範犯罪 ...(恕刪)
netskidd wrote:
我有意見的
都是違規的駕駛
不針對個人
loser1028 wrote:
你可以選擇重型機車,市區道路你就只能騎 40 km/h,省道你就只能騎70,機車優先道你就不能騎,噪音排氣管不是你應該有的選擇,起速拉轉更不是你必須的行為。
如果你都做得到,我承認你那機車就是交通工具而不是你食現自我滿足的玩具。...(恕刪)
sendoffy wrote:
公路總局指出,全台機車總數約1400萬輛,96年發生A1類交通事故(造成人員當場或24小時內死亡的交通事故)死亡1536人,97年A1類事故死亡 1357人,死亡率約萬分之1;大型重型機車有1萬9185輛,96年A1類事故死亡11人,死亡率約萬分之5.7,97年死亡7人,死亡率逾萬分之 3.6,相當於一般機車的3至5倍。
又拿這個數字來說嘴除非你的國小數學沒學好,不然小學生都知道這樣出來的死亡率百分比是錯的!!
大型重機96年的死亡率是佔全台機車總數的萬分之0.007才對!而97年的死亡率佔全台機車總數的萬分之0.005才對
也就是說,白牌加綠牌的機車,96年的死亡率是佔全台機車總數的萬分之1.09,而97年的死亡率佔全台機車總數的萬分之0.13,那麼誰該真正被管制呢?你要不要順便把汽車的A1死亡率再說清楚啊?
adison35 wrote:
嗯....那你有種拒...(恕刪)
orea2007 wrote:
會用到,不代表是必需...(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