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NRO wrote:
純討論,非嘴砲,別黑我


Q:既然他們已經身處危險的地方,為何不先禮讓他們過去呢?
A:因後方有車。

Q:因為他看到你離他們還有一段距離,所以本著人是善良有禮貌的,你應該會禮讓他們,所以就大步前進了(試問天氣是晴天還是雨天)
A:約兩個車身的跟車距離搭配上約40公里的時速...我不認為她們這樣的做法恰當。(今早天氣為大晴天)

Q:還是覺得時速過快,你應該很早就看到他們了吧?(兩個車身的距離)
A:我前方車輛為3.5噸的貨車,我看到她們的時候就是她們突然前進的時候。

Q:開車不只要守規矩,還要小心一點才是。
A:這倒是,有了這次的經驗我一定會更小心點。

Q:你若撞到他們,就真的是你全錯。(指己去翻交通規則)
A:也許吧~但我還是覺得她們那樣太危險也太不小心。

Q:行人應該停看聽,但是車子更應該。
A:是的,我以後也會更注意點。

Q:你既然知道這裡是讓人嘴炮用的,就別太認真了。(不過進回收筒的時間也要開始倒數了)
A:這我當然心裡有數,但我也想多聽一點各種不同的看法和意見。

Q:建議你PO個你或是你車子照片,或許我可以告訴你,那位媽媽為什麼要用雨傘敲你的車。(有可能你整體給人感覺太欠罵了)
A:說得沒錯~剛好因為前一陣子想賣車,所以手邊有一些照片。(如果我車這樣像流氓的話...那還真是沒天理。)
(還是這同一些人的看法...開Tercel本身就是罪)









(這張為三年前的舊照,除了現在有比較瘦一點之外...基本上沒什麼改變。)
更新



就像一開始說的,沒有還原現場很難判定誰對誰錯。

樓主也一一說明了當時的人事時地物。

說實在的沒有誰對誰錯,如果當時是我在開車,也會猶豫一下(當然是先"含"著煞車)

不過我的決定應該是停下來讓行人過,畢竟在馬路中間真的太危險了。

不過如圖示(不知道有沒有還原到現場),我能體會樓主所謂"突然衝出來"的感覺了。

樓主的車很正常
goto200r wrote:
更新就像一開始說的,...(恕刪)


嗯嗯~基本上就是如圖沒錯,只不過方向有點錯誤,左駕國家的道路規劃應該是相反才對。
(而且沒有橫的那麼誇張啦...大約四十五度而已^^")

我想主要原因還是當時不管是我這邊或是對向車道的車輛都很多,所以她們母女倆夾在中間很不明顯。
不過她們應該也真的是驚嚇到了吧,我相信她們下次會小心點...希望。不然我車B柱被她雨傘敲的那道刮痕就太不值得了

吃軟不吃硬 wrote:
A:我前方車輛為3.5噸的貨車,我看到她們的時候就是她們突然前進的時候。

因為你前方車輛為3.5噸的貨車
而你又緊跟在後
所以路人沒看到你
懂嗎
goto200r wrote:
更新就像一開始說的,...(恕刪)


老大,這裡是台灣.....
你要幫忙分析前,先弄清楚一點比較好。
否則鄉民們會被你弄得更亂...
吃軟不吃硬 wrote:
不然我車B柱被她敲的那道刮痕...(恕刪)


你倒提醒我了。
不過小T應該沒有這樣的問題。
如果是Altis一定會被A柱檔到視線而很難注意到他們。
pin54365 wrote:
因為你前方車輛為3.5噸的貨車
而你又緊跟在後
所以路人沒看到你
懂嗎


在市區行駛,尤其是台北縣,距離約兩個車身我覺得好像不能說是緊跟耶^^"
JINRO wrote:
不過小T應該沒有這樣的問題。
如果是Altis一定會被A柱檔到視線而很難注意到他們。


Tercel我覺得視野真的算很不錯了,可能要歸功於它A柱太細

(剛剛去洗車,B柱被那位媽媽拿雨傘敲的一道五公分刮痕沒辦法消除)
閃黃燈 = 無號誌 ~ 的行人穿越道,行人優先!
看了那麼久...一直沒回應, 沒想到大部分人都沒提到
閃黃燈是要減速注意沒錯...不過...呵呵...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4條
行人穿越道路,應依下列規定:
一、設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者,必須經由 行人穿越 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穿越, 不得在其100公尺範圍內穿越 道路。

二、未設有前款設施之交岔路口,行人穿越道路之範圍,應於人行道之延伸線內;未設人行道,而有劃設停止線者,應於停止線前至路線以內;未設有人行道及劃設停止線者,應於路線延伸線往路段起算3公尺以內。

三、在禁止穿越、劃有分向限制線、設有劃分島或護欄之路段或3車 道以上之單行道,不得穿越道路。

四、行人穿越道路有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有燈光號誌者,應依交通指揮人員之指揮或號誌之指示前進。無 同前指揮又無號誌指示者,應小心迅速通行。

五、行人穿越道設有行人穿越專用號誌者,應依號誌之指示迅速穿越 。

六、在未設有第1款行人穿越設施亦非禁止穿越之路段穿越道路時,應注意左 右無來車,始可小心迅速穿越。


雙黃線的真正名字是什麼?.........
也不是沒號誌外100公尺就可以無限制任意穿越
行人同樣要注意....

死者為大是台灣的陋習, 行人是相對弱勢沒錯, 但不是天皇老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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