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ppygilmore wrote:
那位先生中文程度應該...(恕刪)
唉,
看了該位樓主最新的發言,一直繞著所謂"文法"打轉,
所謂"文法",是為了讓language learner所可憑藉學習語言而創建的一種學習方法,
語言的目的在於溝通,並沒有積非成是的問題,因為文法並不是誰說了就算。
又不與人溝通,根本就溝通不良,還要跟人講什麼"文法"呢。
建議該位樓主可以拿本"Linguistics"來唸一唸,
多唸點書,了解語言的基礎目的與根源,
再來談修辭與"文法"吧。
儘管該位樓主所提論點有其正確性,但相信我,語言是有例外的,
不過我想該位樓主已喪失談學的客觀與理性溝通的精神,擇善固執倒也不是什麼壞事啦,
還是別太認真...睡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