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 哥 wrote:
上個月去了趟北海道,那裡的高速公路多僅有一線道,僅僅只在某些路段設有"追越車道"。
慢車一到追越車道會自動打方向燈通知後車超越,快車超過後會先打個警示燈表示感謝、接著打左邊方向燈切回原車道。
待了五天,從沒見過 "追越車道" 有人佔用的....
看看別人、想想自己.... 大家加油!!
看杰哥的北海道經驗, 讓我很感慨!
日本能,德國能,歐美能..........而台灣不能. 證明台灣是落後國家.
看了許多人在爭吵"佔用內車道"問題,覺得很痛心,無奈,浪費時間.
更糟的是還有另外一些人,在看笑話,好像事不關己.
台灣要先進,當所有駕駛人都有道德,再說吧.
希望大家(包括我),從現在起都能遵守"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Than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