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大家對機車騎到快車道有何見解

參考資料 惡法亦法 惡法非法

我國自漢朝以來,「儒表法裡」的統治方式,表面上遵從儒家,實際上推行的是法家的理念,以致國人一直誤解「法治」的意義,以為「法治」只是要求人民守法,因為法家主張「尊君崇法」。在法家思想下,君主是超越法律之上的,法律不過是君主治理天下的權柄,法律只是統治者駕馭萬民的工具。在這種君主專制社會中,法律被當作「統治者的工具」,是否制定、如何制定人民在社會生活中的規範,但憑君主及少數官員的好惡,人民並無置喙的餘地。因為「朕即國家」,整個社會充滿人治的色彩,法律內涵反應的是君主及統治階層的利益,人民的意見及心聲,並無法落實於法律條文中。在此意義下,可以說君主專制時代即具有「法制」精神,因為「法制」就是法律體系及制度的意思,它可與人治並行不悖,形成人治底下的法則,「法制」可說是:用「法」控「制」,以達到治國(rule by law)的簡稱。在這個概念下,法律主要是一種治國的工具,並不是目的,它只是「形式意義的法治」(亦即有「法律」之名,而無「法律」應有的實質內容),它所關注的是國家法律的遵循與執行,而不是講求相應的人民權利與自由的實質保障。因此,即便是惡法,即便明顯違反法律所應具有之「公平」與「正義」的理念,依然強調「惡法亦法」。而為了貫徹及實現「法制」,惡法必須加以執行及遵守,於是執法者成為人民眼中的「劊子手」,成為罔顧人性尊嚴的「酷吏」。

相較之下,作為民主法治的憲政主義國家,國家存立目的在於維護人民的權益。為了確保人民的權益,避免遭受來自國家權力的侵害,制定了國家的根本大法—憲法,使所有國家權力的行使,均受到憲法的規範與限制。因此,整部憲法規範的兩個核心,即圍繞在人民的權利義務規定,與基於權力分立理念所設計的政府組織規定(透過權力的分立與制衡,限制國家權力的行使,以避免侵害人民的權益)。在憲法保障人權的規範意旨下,勾勒出一套以「人性尊嚴」為中心的價值體系,確立以人為本的哲學思想。為了達到保障人權的目的,要求以「法治」(rule of law),即法律的支配,取代「人治」,使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影響人民的權利義務時,受到法律的支配與規範。於是,在法治之下,不僅人民要守法,更要求執政者必須「依法行政」。既然「 法」是作為人民權利的保證書,則「法治」理念呈現出超越實定法的訴求(亦即超越現行法律規範之外的思考),而必須藉由更高的法價值來衡量實定法及法制的正當性,要求法律應實現正義與道德。在這樣的理念下,「惡法非法」,因為惡法不能體現法的正當性,亦即不合乎正義。正因為如此,即便立法委員是由多數人民選出的代議士,足以代表當前社會的多數民意,其依法定程序制定通過的法律,還是可以由僅少部分人組成之司法權的「違憲審查」機制(以我國而言,是由十五位大法官組成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來審理),宣布該法律違憲,亦即宣告該違憲的「惡法」非「法」。

在這種「法律是統治者的統治工具」觀念下,我國的社會一直無法發展出民主法治的概念。雖然清末民初開始繼受西方的典章制度、法律規章,稍微扭轉向來的人治色彩,但民主法治的觀念與信仰,卻從未在這塊土地上真正的開花結果。我國在台灣地區雖然實施了五十餘年的的民主憲政,可惜民主法治並未真正成為我們生活文化的一部分。1看看解嚴後的社會解放,「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的放縱意識,錯亂了整個社會的價值體系,許多不合理的社會抗爭事件,在在顯示「民主法治」這外來種,並未在我們的土地上成長茁壯,內化成為人民心中的信仰與行為的準繩。這樣的錯誤,不能單純以「民眾都是無知、自私自利的」加以解釋,因為我們的民眾只是沿用祖宗留下來的行為準則繼續生活。在我們的傳統觀念裡,犀牛角本來就是用來治病的,幾千年來,一直在吃不飽邊緣下生活的老祖宗,把飛禽走獸當作食物,本就是天經地義的。這種東、西文化的鴻溝,錯不在我們,而是我們內心所保有的傳統行為模式,亦即我們繼受自老祖宗的價值觀念。因此,想要改變我們的行為模式,唯有從教育著手,透過教育的方式,改變我們的價值觀念與法治素養,讓這些民主法治觀念與素養成為我們日常生活的行為準繩。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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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鴻海上來 wrote:
其實小弟對汽車高速公路內車道開120沒多大意見, 只要不併排就好
但是對於機車跑到快車道跟汽車搶道真的是很XXXXXX
看到版上還有人在連署甚麼[終止「禁行機車」規定,改採「車速分流」]更是火大
騎車方式很機車的機車騎士太多了
我在台北縣市都得小心翼翼開車, 怕碰上機車亂竄出意外
XD真是機車



好無聊

以我在台灣開車的經驗
一堆機車在慢車道
我很難換車道椰
分一些來快車道
我至少換車道比較方便

直接左轉就好了
幹麻過來檔我這條線

不知道樓主您在火大什麼???
車速分流有錯嗎????
現在機車亂鑽
不是政府長年不管造成的嗎???
不能因為有人亂鑽
而剝奪全部人的權利啊
要講幾次才會懂

管理員看我不爽,停權.....魔人人身攻擊,管理員:我沒看見XDDDD
firedragon wrote:
不要說汽車被嚇
我自己騎車也經常被機車嚇啊...
有次騎在內車道(無禁行機車),竟有一台機車從我左後方撞上來..差點嚇出一褲子
到底是怎樣啊. "目小"

還有就是在車陣中直行...
就會有機車從旁邊汽車夾縫橫衝出來.. [白痴]


機車在你前方正常行駛 會對你造成什麼驚恐或壓力嗎?
面子是一定要給的...... 不過臉有時候也是自己湊過來丟的......
標準的大四輪嘴臉
我開車也騎車
騎車時也是有騎上禁行機車道
但是我一定會跟上前方車流
進出車道也有看照後鏡+打方向燈
完全看不出來這樣有何危險
違規?沒錯,照現行交通法規來看,我是違規了
但是至少這樣比在慢車道擠來擠去安全多了
要說違規,我每次兩段式左轉時都在違規
因為為了要轉進去那小小的格子
一定都會騎上班馬線跟行人爭道
毛治國:『開車的人自以為很了不起,只要我上路,路就是我的,你們擋我的路就是不對,我最大!』
看來我一開始的先反擊 造成了不少迴響

大家說的好啊! 繼續說下去吧!!

台北應該步行上下班 這樣最安全了 什麼交通工具都別開

自己同樣也開車也騎車,但我選擇了騎車!

同樣的時間 我可以在家裡吃早餐度過 再從容去上班

另一個開車只能吃早餐再車上度過,吃到一半還得開車,有夠麻煩!

早上起來不就要從容一點,不過下班的話,大家就慢一點吧!

畢竟要回家了!不要塞車太誇張 也不用一直鑽啦,生命也很重要

因為不知道哪個大車優先理論會來跟你逼車

基本上
機車已經可以騎到時速90左右(125cc)的機車
沒理由不上機車使用快車道啊

我這邊每天都看到郵差騎著HONDA CT110(110CC)
在快速道路上奔馳
也沒有什麼問題

我的行車紀錄↓

請問我這樣騎快車道有問題嗎???
管理員看我不爽,停權.....魔人人身攻擊,管理員:我沒看見XDDDD
設備組 wrote:
請問我這樣騎快車道有問題嗎???...(恕刪)

先說好喔, 我不是針對吐曹你
你在澳洲跟著前車後方右轉完全沒問題

但是在臺灣
若在內側車道若無影片中的安全島(有安全島的也是有不怕死的照鑽)
機車是在你左側跨越雙黃線逆向鑽到左側
跑到左方內輪差跟著左轉

不要回我說你在臺灣開車時
在內側車道沒遇過這種情形
Jason Chen @Taiwan
JasonChenTW wrote:
先說好喔, 我不是針對吐曹你
你在澳洲跟著前車後方右轉完全沒問題

但是在臺灣
若在內側車道若無影片中的安全島(有安全島的也是有不怕死的照鑽)
機車是在你左側跨越雙黃線逆向鑽到左側
跑到左方內輪差跟著左轉

不要回我說你在臺灣開車時
在內側車道沒遇過這種情形


首先
您所說的都是不良的行為
如果因此而剝奪全部人的權利
是否不公平???
在來
逆向鑽過去左轉
不管汽機車我都碰過
所以
請不要針對機車

不能因為
一種交通工具
違規的人比較多
就剝奪他的路權
那麼
大型重機的違規比例
遠低於汽車

是否要剝奪汽車的路權
不是吧
每種交通工具是公平的
管理員看我不爽,停權.....魔人人身攻擊,管理員:我沒看見XDDDD
設備組 wrote:
首先您所說的都是不良...(恕刪)

借我一下

老是有人拿少數違規者的行為來限制守法者的權利,好笑又可悲!

有人拿刀殺人會亂揮舞,那是否代表刀類都禁止製造與販賣?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反問樓主與反對派

汽車在慢車道高速鑽車有何見解?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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