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ibaba2010 wrote:
要告他啥?他沒有捏造...(恕刪)
公開個資不好吧?
沒捏造 但是侵犯他人隱私
就算對方是千古罪人 但什麼學籍的連本名都出來 不大恰當!!
這告訴我們......
朋友可以得罪 大不了不要當朋友
網友不能得罪 不然就來人肉搜索
切記~善哉~ (對我說的!! 默念中!!)



77012904 wrote:
限你24小時內將此文移除,否則我一定提告。
slevin777 wrote:
老子敢貼,就不怕誰來告!
有本事,我就坐在這裡等你來!
不管是法律上的,或者非法律上的。
slevin777 wrote:
為了表示我"期待你有所行動"的誠意,
我連自己 IP 都大放送給你啦!!
68.122.56.230
省得你還要去跟 Mobile01 索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