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重型機車的路權疑問

SUPIRREW wrote:
個人想法
會守法的人就是會守法..反之亦然
大型重型機車比照汽車..就應該停汽車停車格...汽車停等區域...不得並排於同一車道上
但部份的重機騎士卻享受二者的優點...例如停在機車停車場
並不是說重機騎士都有錯...也是有超有禮貌的人存在.....
沒被開單不代表就沒有違規..只是時候未到...

看開點....別想太多了...... ^^


政府雖規定550要停4輪停車格內~

但你停平面會被要停自己4輪的好心人移車

去停車場又不讓你停4輪格內..

此時讓看到的路人不爽,這帳該算誰的?


對了,好心人幫你移車把車弄倒了,帳應該是算你自己的
汽車塞車就比照汽車一起塞,道路要是順暢就比照機車不准檔大爺的路~多數人觀念,但是錯的

機車專用道、慢車道、機車優先道,機車道是哪種?
專用道都有明顯標示,大多出現於橋梁連絡道上,重機不能走。
慢車道、機車優先道,不能走? 難道開車的都不用停車或右轉嗎,所以重機當然能走。

停車問題,基本是不給停的,不是怕好心人移車,就是管理單位怕汽車族的輿論不給停,
除非車隊一群人吧,不然誰敢單獨停汽車格

tansywen wrote:
你想一下,政府是怎麼...(恕刪)


算了~~這變成砲文了 實際騎上路就知道了 講再多都無效
一樣的文章到底要PO幾次?

2007/11/01以前怎麼沒人介意四輪行駛所謂的機車道?

所謂的機車到根本是慢車道!

什麼是慢車道?樓主你知道嗎?

如果不知道就不用問了, 真的!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a75503235 wrote:
不就是等同於一輛汽車

但是對於把重機當小綿羊騎的人

就不要怪別人把他當小綿羊


這是一個最基本的道理

要別人尊重你 自己先尊重別人...(恕刪)


深有同感....+1
按照今天在南訓上課的結果
上課的老師是說
按照法令大型重機550cc以上比照小型汽車的路權
但所謂的小型汽車是有包含在機器腳踏車在內
在一般道路行駛時得行駛快車道、慢車道、快速道路
但不得行駛機車專用道

左彎時需行駛內側快車道
右彎時需行駛外側慢車道
紅綠燈停等時不得停入"機車專用停等區"
這個"機車專用停等區"是四輪以上就不能停的(包含550cc以上大型重機)
因為路權不在四輪以上
停了就是違法(只是沒人抓)

也就是說
除了地上有畫"機車專用道"、"國道高速公路"以及"機車專用停等區"之外
大型重型機車550cc以上都有路權可跑

我也是正在準備考駕照的人
所以對路權這種東西也很在意
我總是要知道我以後騎了大型重機有那些地方能走那些地方不能走
但看了老半天我覺得最大的原因在於

第一、眼紅
說真的在台灣騎大型重型機車是很"刺目"的事
想要不被拿放大鏡來看也很難
重點是自身不要違規,路權有確定好
那理就在你身上,出事就叫警察就是了

第二、白目
總是有些騎士愛鑽車
但他沒想到自己的車子對別人的壓力有多大
大型重機是對一般機車很大,但對普通汽車很小的交通工具
當你在慢車道鑽車時,對一般機車來說是一個很貴的龐然大物在逼迫
而在快車道鑽車時,又是普通汽車怕萬一擦撞後人就飛出去

在沒人的時候其實怎麼騎都沒差,因為影響不到別人
但是當在人多車多的時候,我真的覺得騎士要多想想
能玩到大型重機相信都是很有想法的人了
不要去學那些小鬼頭玩那種花樣
順順的騎、有抓好路權、轉彎一定提早打燈、不急速變換車道
我相信一般人都不會太反感的


o0918652048 wrote:
算了~~這變成砲文了 實際騎上路就知道了 講再多都無效
...(恕刪)

我騎公升重機已經好幾年了,在97年11月1日凌晨,從黃牌變紅牌,
在97年10月31日晚間11點59分59秒,我按照規定為了安全騎去待轉,因為直接左轉會罰錢,
沒想到在待轉格一秒後我又莫名其妙違規了,因為我的重機不知為什麼忽然變安全了,
依法不得兩段式左轉,警察可以來開我單,
你找得到政府交通法規有哪一條,以前不作會罰錢,現在做了還是罰錢的法規嗎?
這麼離譜又莫名的法規,全世界只有台灣有,可謂是世界奇觀了。
所以今天政府既然說兩段轉是為了機車安全,
我騎重機為什麼不能為了安全去待轉?政府用罰單懲罰為了安全的我?
你知道為什麼嗎?

Deiboold wrote:
按照今天在南訓上課的結果
上課的老師是說
按照法令大型重機550cc以上比照小型汽車的路權
但所謂的小型汽車是有包含在機器腳踏車在內
在一般道路行駛時得行駛快車道、慢車道、快速道路
但不得行駛機車專用道


恭喜您悟道了,不過就是如此而已

在此還是要推一下,建議所有機車騎士都應該審慎評估在動態的車流狀態下鑽車縫的風險,不只是大型重機而已

但是在等紅燈大加速度都是0的時候,就不用在那邊客氣了,自己先做好心理建設可能有罰單,鑽不鑽自行決定,我個人不覺得我需要把自己當個神經病,明明車寬只有一公尺硬要想像自己車寬三公尺,明明過的去硬要幻想自己過不去


今天就遇到幾台紅牌,盲彎超車,看到對向有車還硬吃,真是有夠不要命的,沒摔死真可惜

tansywen wrote:
我騎公升重機已經好幾年了,在97年11月1日凌晨,從黃牌變紅牌,
在97年10月31日晚間11點59分59秒,我按照規定為了安全騎去待轉,因為直接左轉會罰錢,
沒想到在待轉格一秒後我又莫名其妙違規了,因為我的重機不知為什麼忽然變安全了,
依法不得兩段式左轉,警察可以來開我單,
你找得到政府交通法規有哪一條,以前不作會罰錢,現在做了還是罰錢的法規嗎?
這麼離譜又莫名的法規,全世界只有台灣有,可謂是世界奇觀了。
所以今天政府既然說兩段轉是為了機車安全,
我騎重機為什麼不能為了安全去待轉?政府用罰單懲罰為了安全的我?
你知道為什麼嗎?...(恕刪)

請不要去煩交通部長好嗎?

也不要去煩警政署長好嗎?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呵呵呵...

有些地方不能直接左轉要繞一圈或是往前一大段路才能迴轉
普通機車只要兩段式左轉就可過去...這我不得不說很方便

就例如...台北橋下去要轉承德路左轉的話
因為沿路都是公車專用道所以不能左轉

讓我癢癢的好想去待轉一下就到承德路了...
不然要繞一圈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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