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愛車被惡意刮傷成這樣,你會如何求償?


Tarega wrote:
想告他毀損罪,恐怕樓...(恕刪)


侵占好像
只是好像
不會成立....XD
天長地久有多久....心念電轉間
亂停車被刮車和放氣就是台灣的法律~
現在絕大部份的人都有手機,留個電話有那麼難嗎?


如影隨行 wrote:
看到這個才想起.星期6.日這兩天.因為接近過年.所以在巷口街角里長都會廣播要大家丟大行廢家俱等清潔隊來回收...
結果我出門看到的景象真是傻眼了.路口剛好有公設停車格.看到有2台車.(一台馬自達mpv.一台4門轎車.)完全淹沒在大型的廢沙發.廢床板中.而且全都靠在他的車上....是多到不可思義.連出都出不來...想必大概外側都刮花了吧...車主一定預哭無淚...這樣有辦法找人賠嗎?


那2台車該不會是大型廢棄物吧!?
我們住的這裡是社區大樓,一樓二旁全是階梯,除了門口有一道大鈄坡可以上之外

結果前一陣子不知道那個外地來的白目,直接整台車停在大鈄坡上

這下可好了,像我帶小孩的還可以把小孩抱起來從旁邊繞過去

那坐輪椅的老人或者殘障人士該怎麼辦呢?

階梯上不去,大鈄坡又被堵住

到了深夜,就見那台車上充滿了紙條跟檳榔汁(還有口水)

老實說,佔用到人家的出入口,如果是一家就算了,佔用到了人家整棟社區60~70戶的人出入口

被刮車找不到也只能說你活該,誰叫你白目去停在人家的唯一出入口

如果發生火禍怎麼辦,一句"對不起!我不是這裡的人"就可以算了嗎?

你們老師沒教你不可以亂停嗎?還是不可以亂停僅適用在你家縣市?

出了門就可以說你不知道?

不然你至少要留個電話,連電話都沒有留,要人家怎麼聯絡你

沒留電話你至少也不要久停,結果你整整給人家停了一天一夜

所以我想說的是,開版大應該是沒留下電話號碼,才會被人家刮車

寫個告示牌說聲暫停抱歉,留個手機號碼有很難嗎?
我只是好奇,樓主事後有向那個車位的車主道歉嗎?
樓主的車占了他們家的車位,那他們家的車回來大樓要停哪裡啊?

照到的是R8嗎

是在台北市的民權東路跟承德路交叉口那裏的AUDI?

別人停車擋到了不是可以叫拖吊車來拖嗎?

拖走讓他去繳罰款就好啦. 也不必要刮成這樣.
你有留電話嗎?
若不留電話是為了怕擄車那你停車時大牌有順便帶走嗎?(記得前後兩面都要拆下喔)
你不知道有車牌就有車主的聯繫電話嗎?(我就被找到好多次)
若在不確定的地方(例如公有收費停車場),真的千萬請留電話(因為上班遲到我就被扣很多次錢)
利己利人

PS:刮人車的那位大大,你在瓜那三個大字時時有看到車上的倒影嗎?



告死他 公然侮辱(伸中指就構成喔)+毀損他人財物+精神賠償(雖然在台灣不多)



大家現在都很好奇,那個所謂別人的車位是怎樣的車位?

該不會是那種自認為是自己車位的車位吧?



每次去外地,常常都有路霸“放花瓶”“放機車”等佔車位........

594507 wrote:
只是單純請教一下,如...(恕刪)

既然是停紅綠燈時被撞上
至少主觀上未注意前車安全距離這個"故意"判斷點就有下筆處了
更何況我猜他老人家連煞車痕應該都沒留下.....
不過如前述
保險桿的輕微凹痕未影響防撞功能僅屬美觀問題
更何況一堆人都認為像倒車雷達
撞的這麼藝術某方面來說
到還蠻符合我說的有品味的犯罪
真要說的話
民事侵權賠償就差不多到底了
BMW的車主不是都會保物險?
找保險公司出險不就好了
不過
很遺憾依你所說已經私下和解
無報案紀錄無保險公司人員在場無電話紀錄......
所以....
往好處想3000塊到手也不錯了
說到這
3000塊真是奇妙又令人懷念的賠償金額
上次我在高速公路上堵車無聊低頭換CD時
不慎撞到某位老伯開的前車保桿時也是賠這個數字
許多人在重組自己的偏見時,還以為自己是在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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