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cpapa wrote:
請問山區照遠幹嘛?
斷章取義的是你
那麼多法條規定你只看你需要的
位何109-3不寫霧燈而寫頭燈
頭燈設計
近燈-近距離照射且有光型設計
遠燈-遠距離擴散照射
霧燈-近距離擴散照射
霧燈是輔助燈具
法規並無規定全部車輛都要裝
但99年法規規定一定要有後霧燈
所以109-3並沒有規定死
但是怕人亂用才會有109-4規定
一般轎車的霧燈並不會造成你所說的問題
只有改裝或者加裝才會有你所說的問題
如果一般霧燈你就有這樣樣問題,建議去驗一下散光吧。
?斷...(恕刪)
請問山區照遠幹嘛
那要問你自己了
看看你自己寫的
jcpapa wrote:
夜間開山路近燈不夠亮
不開燈輔助照明要衝下山還是撞山壁
近燈不夠亮所以開霧燈?
霧燈就是霧燈,是專門因應起霧路段使用的
不是什麼自己發明的名詞"照地輔助燈"
你這樣的邏輯才真的是有問題
這個問題我已經說的很清楚了
不想再回應你
本來真的不想再理你
但是你越說越不像話
我只好再教你一次
聽清楚也看清楚不管霧燈會不會影響他人
四 ,非遇雨、霧時,不得使用霧燈。
換句話說,沒有雨沒有霧,開霧燈就是違法的,跟你的霧燈會不會影響他人毫無關係!!
109-3確實只說開頭燈沒說開霧燈,因為你可以選擇開頭燈或是霧燈均可,但前提是什麼?
遇濃霧、雨、雪、天色昏暗或視線不清時,反過來說,沒遇這些狀況,你可以啥燈都不開
但是109-4非常明確的說非遇雨、霧時,不得使用霧燈。這是相對必要條件!!
不得你懂嗎?就是不可以,也就是說,沒雨沒霧,不可以使用霧燈,跟你的車霧燈是哪一種根本
沒屁關係!!跟你的霧燈會不會影響前車也沒關係!!
所以109-3說的是遇上述狀況應該要開頭燈,但是要開霧燈得有另一必要條件:109-4 非遇雨、霧時,不得使用霧燈。
以下是2005年修正的條文,也是最新最正確的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條文及第84條條文附件二修正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五月二十五日交通部交路發字第 0940085020 號令、內政部台內警字第 0940100609 號令修正發布第 109 條條文及第 84 條條文之附件二;並自發布日施行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條文修正如下:
第 109 條 汽車行駛時,應依下列規定使用燈光:
一、夜間應開亮頭燈。
二、行經隧道、調撥車道應開亮頭燈。
三、遇濃霧、雨、雪、天色昏暗或視線不清時,應開亮頭燈。
四、非遇雨、霧時,不得使用霧燈。
五、行經公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公告之山區或特殊路線之路段,涵洞或車行地下道,應依標誌指示使用燈光。
六、夜間會車時,或同向前方一百公尺內有車輛行駛,除第一百零一條第三款之情形外,應使用近光燈
拿你說的,99年有只有規定一定要有後霧燈
沒說沒有雨霧,就可以開霧燈
如果有,請把法條拿出來
沒有的話就請你好好遵守法令當一個守法的人
別再拿法令沒寫的自己硬柪自己創造解釋了
把法令有寫的好好遵守再說吧
我現在越來越確定你就是那些人裡面的一個了
一直在拿一般車用霧燈不會影響他人做藉口一路開霧燈
一直不肯承認非遇雨霧使用霧燈就是不對的一路開霧燈
你真的不只要看眼科醫生
還應該去重考駕照
還應該重回國中去上公民與道德
最後再說一次,不想再教你一次
沒有遇到下雨或是起霧的天氣
開霧燈就是違法的
法令就是這樣寫的,不容你自己愛怎麼解釋就扭曲解釋
到此為止,我不再對你的回文回應
除非你拿的出國道警察的公文解釋
否則只能證明你是在替自己的違規行為不斷的詭辯找藉口
我是個只剩張嘴,而工作是坐飛機和睡飯店的窮困爸爸;TDCi+SR150是我的雙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