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禁看電視 預計年底前上路

"行進中"禁止看電視?
當然非常合理。

有時候不是駕駛不要命就可以為所欲為,
其他行車與行人也是有家庭的。

換句話說,萬一哪天一般機車或重機流行起外掛防水數位電視,
現在那些認為開車行進中禁止看電視為不合理的人矛盾地會去反那些機車裝外掛數位電視,
而不會相挺,各位信不信?

因為不容許外在環境變危險,卻允許自己成為他人之風險,
寬以律己,嚴以待人。

如果裝在後頭枕提供後座觀賞,這我倒沒話說........

蔥油餅大叔 wrote:
汽車畢竟是個可以輕鬆撞死人的東西 應有嚴格的規範這非常合理...(恕刪)


我一再提出是作法不合理,不再贅述.而且我等下會說到這作法根本防不了真正想看的人,只便宜了廠商.
一堆該做的事沒做不先去做.
不做國產車撞擊測試,怎不管車子標配要六氣囊/ESP......

蔥油餅大叔 wrote:
已經裝上的DVD怎麼辦?...(恕刪)


以下引用新聞
正宏汽車影音老闆林丁賢表示,政府的立意雖然良好,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
些業者可能會幫車主加裝開關,正常設定仍可在行進間觀看,在面臨檢驗或是抽查時,關
閉該功能即可。
最急迫的氣囊不先規定加裝,卻規定這種事情,本末倒置?

前座規定不能看電視這個我可以接受,可是該不會連後座也不能裝電視吧?
那乾脆遊覽車的電視全都廢掉好了

蔥油餅大叔 wrote:
不懂限速器與電視為何...(恕刪)


...開車看電視是蠻危險的,尤其在臺北市,不可預期的情況太多了,後座裝倒還可以,只不過如果後座

裝電視都是安裝在前座2顆頭枕後方,電視瞬間電磁波不是高達4000毫高斯嗎?
(電視電磁波最高處是兩側邊與正後方)

這樣打開看電視時不是都在烤前座的2顆腦袋嗎?
首先你忘卻姓名,繼之你忘卻面貌;然後你忘了拉上拉鍊,然後你忘了拉下拉鍊。
fotumbra wrote:
我一再提出是作法不合...(恕刪)


當然會有人去鑽漏洞 但是政府並不能因此就不規範

法律條文本來就一定有灰色地帶 連超速都能視情況裁定不罰了

馬路畢竟是公路 在公眾的道路上行駛本來就應注重安全性

為了滿足行進中觀賞電視的要求而把事故的潜在風險推給全體用路人承擔?

我也覺得要立法規範車商須通過撞擊測試或安全氣囊等等 但是這與本議題無關吧?

回歸本主題來說 前座安裝電視在取締上確實是有實務上的困難的

照相機肯定是拍不出異狀 因為電視螢幕是向內 而且多數車後方均有深色隔熱紙亦無法辨明

(且多數配置電視的休旅車型跟本就拍不到駕駛座)

光靠警察攔執行效力能有多少?

所以以驗車規範我認為是合理的

這與超速安裝限速器又是不同的領域

超速確實是不對的 但是要以限速器管制超速會有執行上的問題

首先是限速的技術 二來是誰也不敢保證限速器一定不會故障 因此發生事故判誰的?

再來就是如果因為緊急危難事項而需超速行駛的時候如何應對?

看電視有重要到一定要再行進間觀看嗎? 至少管制後可使業者出廠時即配置自動斷電系統或將電視移往後座


fotumbra wrote:
我一再提出是作法不合理,不再贅述.而且我等下會說到這作法根本防不了真正想看的人,只便宜了廠商.

再同意不過
反對的理由絕對不是因為想要在行進間看電視
如果法令只剩下宣示意義而無實質效果
那只是擾民

lent189 wrote:
恩~我是沒差啦......(恕刪)

我也有一樣的困擾!車上小孩的哭鬧聲更易讓人分心!!
早該禁止了

一堆人開車不專心 往往造成重大事故和家破人亡
一生當中,至少要擁有過一台電漿電視或OLED電視。
要立法的應該還有

開車時不得抽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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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要重罰的其實還有高速公路掉落物品的駕駛人
(職業大貨車要連帶處罰公司)

還有因使用老舊輪胎/二次胎而自行爆胎肇事者
應以公共危險罪起訴

--------------------
要想辦法禁止或更明顯的標誌~
避免一些地區會有汽機車開錯匝道逆向行駛
...
等等

才不至於台灣的國道到處都是陷阱~
一生當中,至少要擁有過一台電漿電視或OLED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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