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ic2690 wrote:
很多人都坐過捷運吧 當上下電扶梯時 幾乎所有不趕路的乘客都靠右留下左側給需要趕路的乘客 ...(恕刪)
NEEDNEEDNEED wrote:
這麼舊的文...還被...
前面有大大引述到搭手扶梯的CASE
我覺得真的滿貼切的,不過那是因為(恕刪)
捷運車站的電扶梯由於速度快,
發生多起電扶梯傷人事故後, 已經不鼓勵左側給需要趕路的乘客了
沒注意新聞報導嗎?
Passenger wrote:
忍不住幫你全部備份~~
人家要怎麼開不關我們的事,即使超速違法也不我們的事!
有膽子你就去阻擋他們,要不然跟他們飆車啊~把他們攔下來..~講這麼多廢言??
我看了飆車也很生氣,那我們又能如何呢??你去撞他們啊~...(恕刪)
Taipei 101 wrote:
我用的是先進國家標準,超車的路權本來就凌駕於前方較慢車輛
為什麼人民素質高的國家不需要爭論這些?(恕刪)
skywu001 wrote:
如果我以時速100~110行駛在內車道
後方有車以時速120~130衝過來
我就一定要讓給他走是嗎??
Taipei 101 wrote:
從小上學,穿堂總是有...(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