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sonChenTW wrote:
一堆人不知所云再貼....
沒有常識就別亂貼出來丟臉了
交通法規有分汽機車 還有分行駛與轉彎等部分
今天開車的轉彎未禮讓直行車 就是轉彎車的問題 別扯到停止的法條去
另外就是 轉彎前還往右偏作假動作讓後方誤判 也沒提前打方向燈 也沒仔細看後方車輛狀況就一氣呵成轉下去
最少有三個部分都是嚴重錯誤
別再那邊繼續硬凹扯其他有的沒的 只會更難看

91條
行車遇有轉向、減速暫停、讓車、倒車、變換車道等情況時所用之燈光及駕駛人之手勢,應依左列規定:
六、變換車道時,應先顯示方向燈光或手勢。應先顯示方向燈光或手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