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權觀念就跟人與人間禮儀一樣...乖乖排隊買票...基本上應該不會出事...除非遇到"真"瘋子...但如果你插隊...你就必須多面對一些無法忍受插隊這個點而變瘋子的人...被打的機率自然高出不少!!希望樓主未來開車能多尊重其他用路人路權...不僅安全也減少糾紛...
這個版真是奇怪一些人在那講路權路權都已經很明顯是誰錯了還在那邊一副事出必有因的心態難怪砸車的人只會多不會少!!喔!想想也對拉因為雖然砸車的人可能觸犯"毀損罪","傷害罪"及"恐嚇罪"這些刑事犯罪但是只要在檢察官面前裝死(精神病??),就不起訴了而車主雖然可能只違反行政罰,但要是被警察開單,就一定要繳,沒有裝死的分結論就是,砸車打人的人較有利!!
sunland wrote:下一步就是請王牌救援投手 "趙玉政" 出來救援了 救援投手上場了,擷錄tvbs網路新聞!新平派出所副所長鄧子震:「根據他的家人表示,他有一點精神疾病,當天忘記吃藥,情緒才會不穩定。」看來是趙玉政的師父 "金繩併" 臨時被加入25人名單內!!
汽車到中線準備左轉時,看起來直行機車還蠻遠的,大可稍加油門就過去了為什麼汽車駕駛將整個車頭停在逆向車道呢?(這樣算禮讓嗎?)會不會是大門口剛好有人走過,汽車駕駛太晚看到,變成過也不是,不過也不是轉彎前沒先觀察,又無法當機立斷,結果車頭就佔滿整個對向車道...(以上純猜測)台灣用路人缺乏大是大非的守法觀念,多的是沒撞到就好的行車陋習壓線、硬切、迴轉、逆向、併排...所以一發生車禍,兩造講法往往有灰色地帶,網路上的評論也正好反應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