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iyoto wrote:
時間 2013-06...(恕刪)
哈雷要趕快扶起來 不然容易火燒車~(設計使然...)
大運將 wrote:
我的駕照.你要花好幾年才能考上.在馬路上討生活超過30年.看過數不清在馬路上蓋白布和來不及蓋白布.中南部紅綠燈都是參考的.不要以為綠燈撞上闖紅燈就一定是對的.法規是死的.判決根據會參考時間路型路況路流天氣種種種.....沒出人命重大傷害 冗長的訴訟大多大家自己私下和解處理.不然每個月開庭一次.要開1年至2年時間.誰有這麼多時間天天請假去開庭.哈雷可能不服氣硬要告到底.花了2年終於打贏.哈雷拿判決書跟對方拿錢.對方說沒錢.判決書就跟一張廢紙.也可以拿判決書去國稅局去查封對方不動產不過要負百分之拾當抵押金如果沒資產.就要聲請債權憑證有效時間5年.時效5年時間過了就失效每5年就要從新再
寫仔細一點要花很多時間.自己去台北市立圖書館借判決案例.說真的如果其中一方說沒錢.另一方真的就會沒則(民法沒有強制執行)更細流程更為繁鎖.政府單位一個流程都是10天一單位.
再寫下去都可以出一本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