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糾紛被獅子大開口?


紫米飯糰 wrote:
提告是整個談判的戲碼之一,如同肇事者拒絕賠償,其實也是戲碼之一。從訴訟前的調解、到偵查階段的調解、到審判階段的調解,這麼長的時間,肇事者與被害人各有攻防,當肇事者拒絕賠償時,被害人就行使告訴權,這很公平。

調解、鑑定、破局、提告、起訴、審判、上訴、定讞,甚至脫產、假扣押等等,車禍案件本來就是這樣走,差別在於最後的結局而已,不可能一切的劇情都對肇事者有利,也不可能讓受害者允取允求。

打官司很冗長,變數也很多,中間很多溝通和解機會,不要輕易放棄最後兩敗俱傷。
...(恕刪)

講一堆文謅謅的長篇大論

我只想知道
如果是你
遇到兩位樓主的案例
你...會...怎...麼...處...理...?(前面問好多次了 一直顧左右而言他 就是不回答)

其他不用講太多
談理論打官腔而已


Ching0222 wrote:
很好奇你是做什麼工作的阿??
為什麼會有機會看到不少和解場面

本人是很鄙視黃牛的


黃牛一直跟受傷的人誇下海口,可以多拿很多理賠金
黃牛使用的計謀之一,要求高額的理賠金
再讓對方砍...根本不管這樣會導致調解失敗...
調解失敗趕緊提告就好了...

本來單純的車禍理賠事件,已經變相了...

...(恕刪)

Ching0222 wrote:
我也覺得我說的重點都沒被看到...
紫大的舉例,真是跟樓主的案子,天差地遠啊
鬼打牆...

紫大的回言,怎麼有讓我又遇到黃牛的 FU阿...

回想去年調解會的時候
我拿出無肇事責任的鑑定書
對方鄉代 & 黃牛講到最後...
我們不要再說車禍的責任
重點是阿婆受了傷,你跟保險公司各要拿多少錢出來解決...

去年知道對方有請黃牛後
也去了很多理賠顧問公司的網站瀏覽
也是一直在宣導他們可以理解受傷的人了心情
會為受傷的人爭取最大的權利

我想他們是在為自己高額的獎金努力吧
並不是未受傷的人
而且受傷的人,在我的認知,並不等於受害者

...(恕刪)


linpredator wrote:
講一堆文謅謅的長篇大...(恕刪)


既然你堅持自己的主張我也不再多說,希望其他駕駛人遇到事故糾紛能保持冷靜。車禍是很普遍的民間糾紛,所以遇到事情不需要找黃牛,黃牛是專門卡油的,而且黃牛也沒有能力爭取超額理賠。法扶基金會、公所調解委員會、法院都可以諮詢,甚至請律師、保險公司調解,費用遠比黃牛合理的多,但要注意每個人都各有立場。
紫米飯糰 wrote:
既然你堅持自己的主張我也不再多說,希望其他駕駛人遇到事故糾紛能保持冷靜。車禍是很普遍的民間糾紛,所以遇到事情不需要找黃牛,黃牛是專門卡油的,而且黃牛也沒有能力爭取超額理賠。法扶基金會、公所調解委員會、法院都可以諮詢,甚至請律師、保險公司調解,費用遠比黃牛合理的多,但要注意每個人都各有立場。
...(恕刪)

你在講啥?
甚麼我堅持我自己的主張?

又在鬼打牆
扯一堆文謅謅的

我只是簡單地請教你
如果你遇到兩位樓主的案例
你怎麼處理?
怎麼問了好幾樓還是不回答阿?
有這麼難回答嗎?

都40歲左右了
看過的世面也不算少吧
這麼簡單的問題
答不出來?

讓大家看看你有甚麼方法(難道就是一直調解調解調解調解調解...嗎?)
可以讓對方就是一定要100萬(不然就告你過失傷害以刑逼民)
而你跟保險公司合起來只願意賠10萬
能好好的獲得雙贏
讓大家都開心
(找份量人士去跟對方談不在方法之列喔)

linpredator wrote:
我只是簡單地請教你
如果你遇到兩位樓主的案例
你怎麼處理?
怎麼問了好幾樓還是不回答阿?
有這麼難回答嗎?



我也很想知道

其實版上,有些案例,才是真正要趕快去跟對方和解
反而不見你發表意見...

例如
1.後車撞前車,不和解還去告對方...
2.撞斷對方肩胛骨,要賠20萬可是對方開46萬

怎麼不見紫大教人談和解技巧

反而是這種可能無肇事責任,被開了10倍、20倍的賠償金
一直要人冷靜,不要放棄和解

philosdoc wrote:
請教各位前輩:
小弟...(恕刪)


請問後續發展如何?
可以 po 上來分享嗎?

很想知道樓主是否有肇事責任
請她出示診斷證明卻被拒絕

都這樣了.. 那實在是很無言啦
誠心發問

我遇到的賠償案例
先不討論刑法上誰要被判刑,
在民法上,
要賠償的一方都會要求傷者提出書面證明
例如,
1.醫院診斷證明及收據,要求公立醫院,私人的不予支付
2.工作證明(用來談養傷期間的薪資損害)
3.因受傷期間而不得不額外支出的交通費用單據
4.精神賠償費用(這部分由傷者自由心證開費用)

那為何這案例,傷者都不用提證明呢?

PS很想請樓主發文後續發展

THANKYOUR wrote:
誠心發問我遇到的賠償...(恕刪)

這就是實務上的以刑逼民~以刑案逼迫肇責車主吞下民法上不可能取得的高額賠償
所以汽車規矩行車很重要,由於先天上的安全性不同,萬一撞到機車都可能遇到以刑逼民;惟有規矩行車及行車紀錄器才能在法律上取得最佳保護位置~
關心此事發展

不知道車禍事故鑑定結果如何?

樓主有沒有過失??

台灣的法律很奇怪

弄一個過失傷害保護可能要負全部責任的傷者

在食品安全上也是 幾乎是保障要負全責的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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