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7 wrote:很多人喜歡拿著違規這...(恕刪) 事實就是違規了啊..錯就是錯~本來就是該拿這點打~沒錯砲他做啥..又不是正妹至於你說的便利商店走不走的問題.不好意思~~我會~~不是先買好就是找合法的地方停~你的觀點走不走是你的事~我從有駕照到現在車騎好幾台也開了好幾台唯一收過的罰單就是超速~~~什麼拖吊紅線違停併排停車~~一次都沒有過
Biggest King wrote:又來了,老是「為什麼不抓其他人」我沒這麼說,「自己都沒違規過嗎」當然,自己都做不到怎麼有資格說別人。被抓活該。) 要抓我違規很難,我絕對不並排,即使要停紅黃線也是以不妨礙交通為原則,真的要吃飯停久一點,我會停到幾百公尺外的停車場。警察要賺我的錢,很難!!
CH7 wrote:很多人喜歡拿著違規這...(恕刪) 我可沒說我不違規我還天天違規每天闖紅燈超速等等等但都以安全為優先下班半夜小巷紅綠燈左看右看沒車就給他過了限速50我一定不會騎50誰會騎50(明明就4線道)但是該安全或會影響到車流我就會巴結我絕不會停在紅線等等還有做錯事被罰我連吭都不吭一聲警察要開我都給他開做錯不可恥可恥的是死不認錯跟愛牽拖要算的話違規次數可能破千但這輩子也只被開過10張內的罰單超速跟未戴安全帽超速幾乎都是出外縣市備開安全帽是一開始真的懶的戴現在也都戴習慣了
拖吊、開單都只是一種處罰方式處罰是為了讓被罰的人能夠記起教訓,下次不要這樣你都說錢是小錢了…甚至可以開三倍罰單,表示你不會痛不會痛,你就永遠都會這樣停車所以,我還是支持警察把車拖走去過國外才知道,台灣人開車的習慣、心態、方式真的是非常差勁開單雖然是治標不治本,但多少也能達到一些些目的剩下的除了大家自已約束自已,我想也沒別的辦法了
songin39 wrote:可以開我紅單(有違規)~~這小錢而已但是拖我車子 還要花時間等計程車來 在坐計程車去合理拖吊場要是車子刮花 又要花時間去汽車美容一下錢對我是小事情 所以可以罰我3倍 就是不要拖我的車!! 為一己之便 違停錢是小事情 不怕被罰 所以才會違規不斷立委諸公 該好好修法 杜絕這些害群之馬定訂讓違規者 會痛 會流血的罰則
songin39 wrote:口渴便利商店買杯涼的都拖吊,新竹市是有這麼缺錢喔跟警察講把車放下來,直接開我紅單就好,竟然不鳥我,直接就押上拖吊車上。爛河蟹!!!!!只敢抓違停,不敢抓歹徒!!!!...(恕刪) 我都走路去超商因為門口老是違停了一堆車...亂七八糟的p.s拖吊車不是我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