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rote:雖然先動手就是不對但...(恕刪) 戰鬥民族這名稱在網上看過大大有名,那邊發生甚麼事一點都不奇怪,反而有一種令人讚嘆的感覺,話說那麼大一條路都不用畫道路線,雙向照開,車上有女人小孩一下車二話不說開扁,這民族真是不簡單。
superfat wrote:請不要再散播這種似是而非的理論如果你有看到你也有停車你該做的都有做何該注意而未注意?之前已有案例了...(恕刪) 以我的經驗~我只能說台灣的法律絕對會讓你很灰心我有次直行遇到突然左轉車輛~在陳情狀中我舉出許多證據來說明我為煞車不及但遇到的檢察官只會依照鑑定委員會認定你有無責任而鑑定委員會鑑定結果回文不需任何理由就可以將你判定為未注意車前狀況最後好在檢察官也不是笨蛋~認定兩日後的驗傷單有爭議(拉傷)~過失傷害不起訴當然就算起訴法官也不一定會成立~但是我的經驗從收到他字案的起訴書到不起訴就花了半年。真走到法院那也夠累死一般的百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