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遇到一個超機車停車場管理員

MILK660 wrote:




管理員怕這樣罕見的重機車放至汽車格上的畫面讓那裡面在租月的車主看到後,就在那裡以為可以用機車佔據自己想要的車格,到時候爭議就一堆出現,

那應該跟月租的車主說明 重機停那是有繳汽車停車費的...(恕刪)

將近六佰部的月租戶,一開始當然會說明,畢竟老闆也想多賺,但一種米養百種人(不多解釋)
而我以前那是老闆決定下定不收臨停重機,我的意思是沒有欠車主一個臨停車位,民營業者可以不收,不是像版主說的好像是用凶的才讓他停,我猜測應該當下沒有很多車或是非顛峰時間才給停的。
如果像版主用凶就能停那大家以後就來比看誰凶就好了阿。
大運將 wrote:
我是開公車.我也怕載老人家.怕隨時在我車上葛屁.避免麻煩我是不是可以拒載.我的薪水也不高賠不起...(恕刪)


你怕老人家的乘客葛屁在你車上?
老人家在你車上有什麼不幸你賠不起?
老人搭乘你駕駛的公車時發生不幸,你是要賠什麼?

版主我好想知道你真的是在開公車的嗎?
不機車的停車管理員才是..
因為他重型機車不給停
哈哈

.. 好冷
march6047 wrote:



你有看過標案的合約嗎?
否則怎可以講得如此肯定??...(恕刪)


鏢案我是不知道,但有一份合約書公文上有幾項的重點
1臨時收費一小時最高收費標準不可超過40元。
(我們老闆一接場後是收30月營收20萬左右三個月後改20月營收增加3~5萬。)

月租戶車承租限制不可超過總數百分之10
(這我是聽說不可收到全滿數量是歸定一定要有臨停,但老闆還是都嚴重在超收月租,總車格B1~頂將近550左右車格大月租車收就快破500台)

月租費最高上限不得超過3000元
(我們老闆定價 室內2500,頂樓露天1500)

一樓入口殘障車位數量不可少於八格,收費1500。
(這殘障車位我做六年半下來,沒有車主退租過只有來登記換車過,這些都是靠某關係來才租的到)

臨時停車收費不可超過三天72小時金額
(這點我是覺得很怪異,臨停若是停超過三天的話放了一個月來開車確只能收三天1440的金額,但這是停管處定下的規定很怪異,而我們巡邏會抄車號若有看到停超過兩天的臨停車都會私下直接打給一個固定的管區隊長幫調查,這六年下來幫他破了超過40多筆的失竊車案件業績)

其餘就無掛車牌之臨停車不可停放、清潔規範、設備保養負責廠商等等之類。

我敢保証沒有一條有強迫民營業者不可拒絕收臨停重機的規定的 狗屁法條 這點我能保証確定,有的話我們以前老闆就不感拒收了。
公所也對投訴車主的回應:一切以外包業者定義停放規定,連他們也無權去干涉。

大運將 wrote:
我是開公車.我也怕載老人家.怕隨時在我車上葛屁.避免麻煩我是不是可以拒載.我的薪水也不高賠不起

公車算是路邊停車格,你無法拒絕,

但公辦民營的停車場,比較像是野雞車,

規矩由我來訂。
fruits0800 wrote:


公車算是路邊停車格,你無法拒絕,

但公辦民營的停車場,比較像是野雞車,

規矩由我來訂。...(恕刪)



這條比喻真棒

若我今天真的是在開野機車時碰到一個體重比一般人還多一倍以上的胖子我也不想載若胖子真有困難硬要搭好聲好氣拜託駕駛或許會考濾幫個忙,若是胖子用凶的硬是要搭那就很精彩了!
(平偉哥台詞:你是在大聲什麼啦)
大運將 wrote:
我是開公車.我也怕載老人家.怕隨時在我車上葛屁.避免麻煩我是不是可以拒載.我的薪水也不高賠不起

又來個亂比喻的,
前面才剛給個拿法定貨幣亂比喻的打臉,
重機騎士都喜歡來這招嗎?該說是物以類聚吧,
答案還是一樣,
先看法律有沒有保障不得拒載,
沒有保障的話就看業者有沒有相關規定,
如果沒有法律保障又業者有授權司機可以自行判斷拒載的話就可以拒載,
當然如果司機濫用權力被人投訴的話就是司機本身的問題,跟他被授予的權利無關。

話說從你們亂比喻的情形來看,
可以說一個法律常識不足,一個是鄉愿,
共通點是無法就事論事,
拿法定貨幣來比喻的很明顯是法律常識不足,
拿公車和老人來比喻的就是鄉愿了,
因為只有鄉愿的人才會先把老人貼上弱勢的標籤,
無限上綱老人的權益來藉此引申公車司機不得拒載,
但這種想法明顯不合邏輯不合理。

大運將 wrote:
今天到新店三民國小地...(恕刪)


這停車場很妙
裡面寫著禁停機車
可是卻停了堆白牌的機車
也不知道是怎麼來的
你也是雞, 還是隻老母雞, 你有沒有曾幾何時覺得空虛寂寞覺得冷?
Princesex wrote:
我只是舉例而已
怕保管麻煩而拒絕是正當理由嗎?

只是舉例而已?
如果你覺得舉錯例子被人反駁反而顯得自己的論點站不住腳也無所謂的話,
那就盡量吧。

基本上我講得很清楚了,
這種事就是就事論事,
要看個別的情況再來談正不正當,
如果你還是想把事情簡化後強迫別人選邊站的話就表示你毫無討論的誠意,
就不要再假裝詢問別人的意見了。(請注意我可沒反對你發表意見)
aquaaqua wrote:
只是舉例而已?如果你...(恕刪)


哪裡舉錯例子了?
算了 反正有關於重機的文 你一定會反對 您說是吧?

現在台灣人思想越來越進步 越來越習慣這些異色車牌機車的存在了
還在將其視為社會異類的人 代表進步的比較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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