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nrien wrote:請教一下這短期,長期的依據為何?這自己,大家的依據為何? 人民守法,政府守法,可以減少意外狀況自己小心,別人不小心,還是會出事但是,社會觀察,變因多,無法做實驗,所以您可以說我沒有根據,只是嘴砲
維尼爸 wrote:你們沒注意到~~機車走的其實是路肩嗎?? 我騎車在七月初碰到極類似的車禍,道路設置相同(地點不同)之後我去交通大隊查詢的結果是"汽車全責"那條是不是路肩.我也不清楚~總之送鑑定最準確,鄉民說的都不算.
ops0125 wrote:那條應該不是路肩,我騎車在七月初碰到極類似的車禍,道路設置相同(地點不同)之後我去交通大隊查詢的結果是"汽車全責"...(恕刪) 所以說四輪汽車右轉一定要先駛往外側, 別管那條線是幾cm了
有打方向燈的狀況很多種1. 邊轉邊打方向燈2. 看到變綠燈才打方向燈3. 有在30公尺前打方向燈4. 優於30公尺前提前打方向燈5. 要右轉卻打左轉方向燈,vise versa有些有打跟沒打其實差不多我不太能認同樓主拍到的VIOS打方向燈的時機影片一開始處VIOS就該打右轉方向燈ops0125 wrote:這個很有爭議吧,而且...(恕刪)
fanrien wrote:有打方向燈的狀況很多...(恕刪) 真的,而且最常遇到的都是1我那次車禍是汽車沒打方向燈突然右切.所以才會判全責,這邊就很難說了~影片最後汽車還移動車輛,我看汽車糗大了下面是我的案例結果(汽車變換車道時未讓直行車先行,並未注意安全距離,違規行為因而肇事至人受傷)希望大家行車注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