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檢舉汽車紅線違停,如果沒有行車記錄器等錄影攝備,
要在行進間清楚的拍到違規車輛的車牌,根本就不太可能
就算有了行車記錄器,拍的效果也不會很好,如果自身的車速稍快
就更模糊了,彼此的速差太大。像我只有一台相機,若在騎車時看到
我會往前騎找機車車位,如果車位不會很遠的話,會把車停進車格,不下車,
轉身來用zoom in拍,但若要停的遠一點,我會停好車後,往回走到稍近的距離再拍。
如果真的找不到,也只能放棄或是等我停車子後,車子已經離開了
因為這諸多的限制,所以很少會在騎車的過程中拍,最常就是走路的路程中
看到才會拍。因為以行人的狀態來拍,就沒有什麼可以違規的地方了。
風險是容易違規者查覺。
雖然麻煩了些,但可避免檢舉人落人口實,做起來更踏實些。
不過我還希望警察捉違規能再確實些,我常看到警察的巡邏機車
就從違規車輛旁騎過,像是沒看到一樣,連停下來驅趕也沒
這樣子還有誰會怕警察取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