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來講,我一針對大大的發言而發言,就像我一直在講的,我把自己和大大放在同一個天秤上面了。(完全沒必要)(我)簡直就是,好好的日子不過,管那麼多閒事幹嘛!你自去垃圾人不停,我自安居樂業享人生;不亦快哉!何苦一直好言酸語,說不停!
depeng wrote:20151219上午...(恕刪) 上週也遇到一個!明明我看後照鏡他還離很遠所以打方向燈變換車道,結果他大老遠開始閃大燈,因為距離是OK的,所以我還是切過去了!然後他開始加速貼我車屁股,閃燈,不斷的逼車!(PS.我速度不慢,沒有擋道的問題)一直逼到上交流道,突然左切、右切的感覺是要超車攔我!因交流道車流大,他無法順利超越就自己切到內車道然後搖下車窗大罵三字經(看嘴形判斷)實在不知道他在抓狂什麼?又不是硬剪你車道,難道車子不能開在他前面嗎?少理這種人心情會好一點⋯⋯
以下是最後的結果回覆:我檢舉了闖紅燈及危險駕駛,經過了一個多月終於回覆了,只是看不出被罰了什麼?相信他剛好收到過新年的禮物,還是交給專業的處裡吧~~~先生/小姐您好您於104年12月21日向本大隊大隊長信箱檢舉車輛交通違規一節,茲答復如下:一、經本大隊審據您所提供之「2815-L8」號車交通違規影片,該車違規事實明確,業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製單舉發在案。二、感謝您關心本市交通環境,爾後並歡迎持續提供建言及指教。本案聯絡人:簡XX 連絡電話:03-373xxxx敬祝 安康大隊長 劉XX 敬復回覆時間:2016-02-04 14:29
為什麼在台灣開車開到最後都會火氣很大!因為很多人違規去影響到別人!導致惡性循環!如何能解呢?很難耶!原因就是車太多!還有計程車也太多!通常沒有工作的人就會去開計程車,所以素質.....一堆車,一堆不守規局的的計程車結果....
depeng wrote:以下是最後的結果回...(恕刪) 看了影片,對方是從建國路方向過來在路口迴轉,應該是被開立 第 43 條四、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元以下罰鍰。不過建議樓主要改變按喇叭的時機,從一開始的機車右轉到後來的汽車,喇叭要在對方侵犯你的路權之前按,不是你都讓路了再按喇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