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MW試乘車撞豐田 另一視角行車紀錄器

ChristopherK wrote:
百分之九十以上就是轉彎車TOYOTA的錯

依台灣法律規定:轉彎車TOYOTA應禮讓直行車BMW

可惜很多人在爭論行車BMW超速的問題來模糊焦點。

依規定,直行車BMW就算開到時速300公里,錯還是在轉彎車TOYOTA身上。

下次出門開車要謹記,

直行時不用理其它車,快快開過去,轉彎時,要注意對向一公里無車再轉



那麼多回覆我覺得這篇最好!

以後開車還要帶個望遠鏡,轉彎時把望遠鏡拿起來向前觀察一下,少於1公里距離以上的切記不要轉彎,不然一台時速300的車子開過來被撞還要賠對方。
君不見一堆人開車左轉都跟T車一樣慢慢走嗎?

重點是,都跨越對向車道了還真的繼續慢慢走……

要慢慢走也不是不行,請買安全一點的車,這樣很衰的綠燈直行車才不會民事變刑事
台灣道路設計都十分的不良,這次車禍路口已經有網友分享實際行車時所看到的視角
確實死角很大,如果遇到行駛內側的快速車輛的話,真的會很危險
應該要學日本道路的設計,將路口前20公尺分隔島縮減使用鐵欄杆
除了可以增加可視角外又可以增加一個左轉車道可以使用
或是直接設立左轉專用燈也可以預防以後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漂然 wrote:
轉彎車侵犯直行車路權,
若直行車無違規是要賠甚麼阿??

若直行車無違規飆車,根本不會有這起車禍
你是要討論轉彎車&直行車的路權,還是嚴重超速的直行車算不算違規?
漂然 wrote:
轉彎車侵犯直行車路...(恕刪)
上個月台南不是有一起車禍

一學生騎腳踏車闖紅燈,結果被綠燈方的汽車撞

結果判決好像是綠燈方車輛行駛至路口未放慢行駛速度

看這行車記錄BMW行駛路口也未放慢速度,還嚴重超速...
一半一半拉 一個開太快 一個轉彎是該停下來的 也許轉彎的 看不見 說真的 看不見不是更該停下來 我看他雖然有停頓 但是還是順順開 才要命
我不同意這種說法, 路權本來就是誰有優先權的問題
只是台灣 並沒有強烈遵守規則的意識

今天BMW 肯定是超速, 可是他的確是直行車, 他的確是可以通過
如果今天這個事故不是發生在台灣, 我相信駕駛可以全身而退
頂多就是超速駕駛付出個罰單
很可惜今天發生在這個應注意為注意濫用的國家,
今天就算他不是這個速度撞上去, BMW也一樣要付一定的責任

我覺得無論如何侵害別人路權的人就是錯,
今天如果直行的是摩托車, 結果就不是這樣了

這是一個很慘痛的教訓, 只是希望以後大家可以更加尊重路權的 優先
基本上

在市區道路開這種速度

就是蓄意殺人了

還談路權

呸~~~~

反正直行一定對

以後大家通過十字路口

看到轉彎車

加速撞過去就對了

neil227 wrote:
你是要討論轉彎車&a...(恕刪)


之前與機車發生小擦撞, 對方從後方撞向我,我以為我100%沒有責任.
最後判出來是我100%肇責! 判決寫得很明瞭,迴轉或待轉車輛必須完全靜止後,再起步.
你開得再慢 慢慢滑都不算數.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72)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