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在理財版是名,但在這版算新人,整段文字,不知所云明明就剩2人要賠,最後又只剩1人,到底是幾個人啊?還是另1人已傷重不治?又最高法院通常是不開庭審理的,你家人是在跑什麼啊?股票買錯了還好,法院跑錯了是會要人命的耶結論:不要再哈拉了,快回去理財版噢。
jacky8000 wrote:如果真的完全是我的...(恕刪) 強制險是針對人賠的,對方要的兩萬應屬額外要的(慰問金..精神賠償金.....等等),這確實不在強制險的範圍內看樓主描述,對方似乎都是輕傷,對方也有肇責。不過要我處理這種事,我應該也會兩萬認賠殺出,畢竟浪費跑法院的時間,我會覺得非常不值。
ccchou wrote:2萬已經可以保20年的第三責任險了. 誠心建議, 該有的保險不要省.... 這個真的很重要之前也是撞上路人造成對方因不能工作,對方要求一個月工作薪資還有眼鏡有得沒得財損!最後保險公司出面處理,對方要求賠償五萬保險公司評估後覺得合理,和解書簽一簽圓滿解決.若是跟車子發生車禍要賠對方財損可能就更多,尤其是現在很多人都開名貴的車,第三責任險真的滿重要的.
胖胖瓜 wrote:樓主在理財版是名,...(恕刪) 家人以前有過失致死,死者是被別的車撞到,然後滾到我家人的輪胎底下死亡..另一個肇事卻跑掉了.導致對方開口要100萬,家人賠不起,於是跑到最高法院去,整個事件也耗很久,真的費時又燒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