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holi08 wrote:
是我也會選擇2萬解...(恕刪)

你跟我想法差不多,
已認賠

jacky8000 wrote:
有一天雨天下班(毛毛...(恕刪)


難怪最近在生活版看不到你發股票觀點...

2萬能解決算是福氣...

樓主在理財版是名,但在這版算新人,整段文字,不知所云
明明就剩2人要賠,最後又只剩1人,到底是幾個人啊?還是另1人已傷重不治?

最高法院通常是不開庭審理的,你家人是在跑什麼啊?股票買錯了還好,法院跑錯了是會要人命的耶
結論:不要再哈拉了,快回去理財版噢。

jacky8000 wrote:
如果真的完全是我的...(恕刪)

強制險是針對人賠的,對方要的兩萬應屬額外要的(慰問金..精神賠償金.....等等),這確實不在強制險的範圍內
看樓主描述,對方似乎都是輕傷,對方也有肇責。
不過要我處理這種事,我應該也會兩萬認賠殺出,畢竟浪費跑法院的時間,我會覺得非常不值。
記得和解書一定要寫,往後不再追究
ccchou wrote:
2萬已經可以保20年的第三責任險了. 誠心建議, 該有的保險不要省....


這個真的很重要之前也是撞上路人造成對方因不能工作,對方要求一個月工作薪資還有眼鏡有得沒得財損!
最後保險公司出面處理,對方要求賠償五萬保險公司評估後覺得合理,和解書簽一簽圓滿解決.

若是跟車子發生車禍要賠對方財損可能就更多,尤其是現在很多人都開名貴的車,第三責任險真的滿重要的.

遇到好人還不感謝, 傻傻的...
隨便一個過失傷害就是3-6萬的易科罰金.
外加四個人的 醫藥看護費 + 工作損失 + 精神賠償
算一半也可以賠死你.
出庭還要多律師費交通費, 還要額外請假.
2萬算便宜的
一樣的情形

如果你撞到的是狗 絕對不止這價格
還會被大家公審
胖胖瓜 wrote:
樓主在理財版是名,...(恕刪)

家人以前有過失致死,
死者是被別的車撞到,
然後滾到我家人的輪胎底下死亡..
另一個肇事卻跑掉了.

導致對方開口要100萬,
家人賠不起,
於是跑到最高法院去,
整個事件也耗很久,
真的費時又燒錢。
2萬就賠一賠吧~ 還好沒有人往生,不然我看你這輩子難翻身了!!

另外,騎快就騎快,撞到就認賠,拜託別那麼多理由....

你有沒有想過,換做是你要被撞還是要拿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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