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百分百肇事責任 想要求薪資賠償

為何台灣一堆人亂開車都沒在怕撞到別人的,就是因為撞了人的賠償成本太低,碰了一下保險桿,頂多賠個幾千塊,但被撞的人被担誤的時間,修車的時間,沒車用的麻煩,去車廠的交通費,再加上請假去處理這些鳥事,成本可能比修車還貴,但法律完全沒有保障這一部份,相信被撞過的人都感受過這份無奈,只能幹在心裡

leedashone wrote:
樓主思考兩個問題:...(恕刪)

支持大大,這才是正確該有的邏輯觀念
Armo1234 wrote:
好吧~~ 我就吞了

考量到 提告對象不明, 法院不一定受理, 我吞了茶 因為沒勝算!

至於啥退一步海闊天空,再過個十年看我能不能體悟吧, 賺錢是隨時在賺, 我就是賭對方一起走法院 一定比我痛!

可惜不一定會贏, 放棄了~~ ...(恕刪)



樓主人生經驗值又增加了

朱子治家
「居家戒爭訟,訟則終兇...」

現代雖已號稱法治社會,但跑法院訴訟大多傷敵一千,自損八百,
勞心費神,看報酬率高不高囉

小弟還沒海闊天空的胸襟,只是看"利害得失"
也自許再過個十年能有進一步的體悟
前方車禍造成塞車,導致後方許多上班遲到的人,難到也要肇事者賠全勤獎金等薪資損失?

法律對損害賠償有一定的定義,不是別人過失造成自己損害就能賠!

Armo1234 wrote:
很少錢啊, 對方本...(恕刪)


你可能要花二千去要那二千

哎!
趕快去告吧!
千萬別半途而廢喔!
不然就是花一千沒要到半毛!
切記!
樓主蠻愛賭氣的,去告一告也許可以平衡一點。

不過,記然要告了,對方之前承諾你的修車費用,也可以一併暫緩,等你一起告完,民事確定。大概也是幾個月過去了,反正,法官大多會判回復原狀,零件也可以折舊打個折。對方反正會輸,去不去也沒關係。這幾個月,跑來跑去的是你,他也沒甚麼損失。

去告吧!!
根本就告不成,民事要自己提告,提告前還要走調解三次,你有訴求本人去,對方保險公司去,這時間你也要請薪資損失嗎?
算下來跟本就不划算!還是花錢保險最實在,你花你的保險無造責就保險跟對方算,唉人在江湖飄沒有不挨刀。
leedashone wrote:
樓主思考兩個問題:

如果有一天我不小心撞到郭台銘的車,結果害他來不及去簽一個約,造成他公司
十億元損失, 我賠的起嗎?

如果不小心撞到鋼鐵人的車,他正要去拯救世界,因為被我 delay 了十分鐘,有
十萬人因而死亡,我賠的起嗎?

很明顯的,我賠不起。 所以,我只需要賠車,不必賠他珍貴的時間。

任何人多麼寶貴多麼重要的時間,都是屬於他自已的,而不是別人該賠的。


我還蠻喜歡討論這種問題的, 既然要小弟思考, 我就回答我的觀點

如果有一天我不小心撞到郭台銘的車,結果害他來不及去簽一個約,造成他公司
十億元損失, 我賠的起嗎?
=> 你賠不起,但是你要是有誠意道歉, 以我對郭董的了解(媒體印象), 他是會原諒你的, 但是要是你跟我的肇事車主一樣不道歉, 還敢質疑郭董為何要報警, 我想你的下場應該悽慘無比!

如果不小心撞到鋼鐵人的車,他正要去拯救世界,因為被我 delay 了十分鐘,有
十萬人因而死亡,我賠的起嗎?
=> 你賠不起, 但是鋼鐵人要先證明這 delay 10分鐘, 可以導致10萬人死亡, => 不可能, 未來的事不能當證據!

的確你只需要賠車,你也不必賠時間,但是我有證據,這些時間的確造成了我金錢損失!

如果你只是要表達一個時間損失是無法彌補的觀念,小弟收到了,
不過就事論事, 我想哲學問題是無法搬上實務面的~
身為與樓主同病相憐的人,我很無奈的選擇吞下去,但我不會勸樓主也吞下去,個人有個人的選擇,既然贏面大,上法院何嘗不是一種學習呢?
hua23.tw wrote:
值不值為了2K...外加值不值為了那口氣花更多的成本去討,像你那麼會計算的人應該最後在大家的意見下有了轉變.


最後還是想說...一個人是否成熟不是單以年紀來看這樣膚淺!


我對你的孩子論特別有意見, 一個人是否成熟不是單以年紀來看這樣膚淺, 沒錯!

但也不是以你處理事情的標準來看,我的標準是以會不會處理事情來看待, 沒錯, 就是要會算計, 我的算計是在保護自己, 也沒占人便宜!

退一步海闊天空, 很好該退的時候就要退, 能進的時候就不必客氣~ 這是我的處事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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