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enlen wrote:55秒被閃燈 你影...(恕刪) 每個人受驚嚇的程度也不同.........應該也要考量?????我自己是比較怕被逆向撞.....逆向技術都很好,只差一點點就撞上.........驚嚇的程度算很高
venlen wrote:55秒被閃燈 你影響到別人了 要是他一急踩油門撞到你 算你自己自找的嗎? 52秒切進去、55秒閃燈,這是正常行駛被嚇到還是看到機車忍不住要閃兩下...?離那麼多個車身還要「一急踩油門撞上去」這種人才是危險駕駛吧,嚇死人venlen wrote:跨越雙黃線危害到你 因為他不懂得尊重他人同樣的你騎機車上高速公路也讓人嚇到了 還往內車道(超車道)擠 你也是不尊重別人不懂尊重他人的人 我想你也很難讓你尊重你吧 不是只有你自己是對的 走內車道超車很正常,我也看不出來哪裡有"擠",倒是不少龜車。我認為行駛在路上,與前車保持距離、切換車道提早打燈、持續讓前後車能看見我、不突然剪線逆向,這就是最基本的行車禮儀。至於你的"尊重"實在要求太高了,大概你看恐怖片也覺得螢幕不尊重你吧。
RX78NT12003 wrote:兩件事的違法程度不...(恕刪) 違法程度我當然知道不同 只是樓主義正嚴詞理所當然 也沒顧慮到其他人感受需要更多睡眠 wrote:52秒切進去、55秒...(恕刪) 請問機車出現在高速公路上是正常的? 一般人看到不會驚訝?重機要爭路權 每個人有每個人的自由 這部分我給予尊重但不代表違規的事情可以被視為理所當然 只是彼此尊重騎車的尊重開車的 開車的禮讓騎車的 僅此
venlen wrote:55秒被閃燈 你影...(恕刪) 他如果撞我那是我造成他的危險呢還是他造成我的危險?venlen wrote:違法程度我當然知道...(恕刪) 不讓重機上國道不廢禁行機車就已經不尊重騎機車的人的人權了還講那麼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