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警察說:這樣不算插隊

試想剛上豐原南下就遇到回堵塞車,但目的地是中港交流道,於是自然走在內向或中間車道,一路堵到中清,這才發現原來不是只有從中清回堵,是再往南下繼續堵,甚至中清南下一上來就排隊了,然後就這樣繼續往南開,整個外車道一路排隊到下中港,如果依樓主邏輯,那就是很抱歉,只要敢切出來就是插隊,請好自為之,往下一個南屯交流道,是吧?
好辛苦唷!
mcladdee wrote:
試想剛上豐原南下就遇...(恕刪)

這例子真的很貼切

我今天經過國一那段看到南下真的從168一路塞到181滿滿滿
如果從豐原上來,無論是中清、中港、還是南屯,要下台中不插還真的出不去
討拍失敗,見笑轉生氣,學台中檢舉達人嗎?

檢舉人應站在社會需求、協助警方立場檢舉,不是造成社會不信任、警方困擾,浪費資源。

樓主不要走火入魔,為檢舉而檢舉。

阿啡 wrote:
討拍失敗,見笑轉生...(恕刪)


又一個講討拍的,
又不是我被檢舉,
我是要討什麼拍啦

那麼怕被檢舉喔,
不要違規就不會被檢舉啊,
很難嗎???
基本上這個案例已經被警察打回票了
連上法院打行政訴訟都不用了
檢舉是樓主的權利
能不能成立是警察和法官的權利
我不知道其他案例是否能立案
但我知道這篇案例是不成立的
這種案例打到行政訴訟
只要問法官一句話"請問交通法規上插隊的定義是甚麼?"
法官和裁決所的委任律師答得出來嗎?

這案例若沒有不當變換車道根本告不成
有打方向燈嗎? 有
有跨越雙黃線嗎? 沒有
有跨越槽化線嗎? 沒有

基本上沒有違規
樓主討拍失敗 +1
(警察杯杯都已經否決,上來不是討拍是什麼?)
散會

mcladdee wrote:
試想剛上豐原南下就...(恕刪)
看完影片覺得不算+1 .

理論上是以下匝道前300公尺未換車道為主 .
看影片應該還有1.x 公里才是下匝道 .

基本上看到右前方已經在排隊了 , 我速度自動都會放慢一下 .
假日國三接雪隧系統這問題更加嚴重 .





鯊魚冰棒 wrote:
地點:國道六號 接...(恕刪)


QQ哥 wrote:
這種案例打到行政訴訟
只要問法官一句話"請問交通法規上插隊的定義是甚麼?"
法官和裁決所的委任律師答得出來嗎?
這案例若沒有不當變換車道根本告不成
有打方向燈嗎? 有
有跨越雙黃線嗎? 沒有
有跨越槽化線嗎? 沒有
基本上沒有違規


你這樣講也是沒錯,
這個檢舉失敗也只怪用錯法條了,
下次應該要試試看用這條:
第 10 條
汽車在行駛途中,除遇特殊狀況必須減速外,不得驟然減速或在車道中臨時停車或停車。

提外話:
終於有一個回復比較正常的人出現了,
好好討論不是很好嗎??
開口閉口在說在討拍,
真的挺好笑的


鯊魚冰棒 wrote:
你錯了,
越靠近槽化線就越要讓,
這樣才能檢舉,
這些喜歡插隊的,
不讓他們痛一次是不會學乖的


如果還是白虛線,可以跨越車道,要罰哪一條?先說明,我基本上都是那種在後面排很久的那種,原因是我並不喜歡把車子開得很勉強,在前面切、擠耗費的精神,我還不如花點時間慢慢嚕得舒服。而且這種,不只是在國道,一般快速到路、橋樑也很多。

只是覺得,如果標線、標示都沒有違規,該怎麼罰。有很多車為了切入車道,都還完全停止在車道上,這有罰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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