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不能犯錯的社會-檢舉達人真的能讓社會進步嗎?

違規被我遇到拿去檢舉的狀況只有幾個
1. 影響到很多人的
2. 差一點造成事故的
3. 大晴天晚上在沒路燈的地方開後霧燈的
所以檢舉的次數很少,但幾乎都成案
不會造成他人困擾,或是很明顯駕駛已經盡力減少他人困擾的違規我通常選擇容忍
畢竟台灣地狹人稠車多,有時適當的體諒他人是應該的

有一次載朋友,他問我為什麼沒有其他車也要打方向燈,我告訴他是要打給在我視線死角的車看的
他知道我要改變行車動線,就可以採取適當的對應措施
有經驗的駕駛不怕別人開快車或龜速,只怕遇到無法預期的行為

樓主會被他檢舉成功,表示你們的距離其實很近,不然車牌很難拍得清楚
再加上又是累犯


這一次你覺得繳錢荷包很痛,下次你就不會連動一下手指頭都懶
這樣社會沒進步嗎?
我覺得有
但你為你的錯,造成別人的困擾,我覺得被檢舉是剛剛好而以。
個人解讀,這個社會處處存在著需要"刷存在感"的人;檢舉樓主不打方向燈的人可能剩["知道"和"有時間"等到按規定秒數打完方向燈才變換車道]比樓主优越,才會付諸行動送出檢舉--一般生活有重心在忙的人很少去做這事的
一個不會嘴砲的01- 嘴砲未熟者,真的會讓社會退步嗎?
jenhoxen wrote:
,才會付諸行動送出檢舉--一般生活有重心在忙的人很少去做這事的)


樓上說得太好了,百分百認同

偶觀察有生活重心的人,大部分都是隨便違停,隨興開車,幾乎不太管人家死活的,所以真的不可能去管檢舉這檔事

像下面這個案例,去磺溪旁邊的網球場打網球,車子隨便停,磺溪對面有公有停車場,在旁邊的醫院也有停車場
沒認識使館區旁朋友住家借停一下,只能紅線隨便停

這邊有個兒童美術館,偶常帶小孩去上課,很了解那邊的停車狀況,人家會這樣違停,就是完全沒再鳥其他人的,他的生活重心,就是真的很忙,不會管是否影響其他人.... 呵呵

天母使館特區旁邊違停婦人

婦紅線違停還肉身阻拖吊
msiatocat wrote:
嗯.....我修改...(恕刪)

君不見有人開車撞人還受人擁護,
黑心一樣大賺錢。
你什麼錯覺不能犯錯?
不能犯錯就是你犯錯就抓去殺了,這叫不能犯錯,
也不過就罰錢,你不打方向燈造成別人撞到,這樣有更好?
當然可以犯錯、重點是知錯要能改、而不是能凹、交通安全是沒有假期、也不容許誤差、尤其是高速公路更不能等閒視之,重視其他用路人安全、就是讓你自己與家人身處更安全的環境。
其實是因為罰錢不爽,如果今天罰單不用罰錢,樓主也不會找個理由高談闊論。
Johnny_depp wrote:
像下面這個案例,去磺溪旁邊的網球場打網球,車子隨便停,磺溪對面有公有停車場,在旁邊的醫院也有停車場...(恕刪)


停車問題如何能相提併論?被擋到出路當然要"處理"啊!至於樓主未打方向燈變換車道,除非是逼車造成實質危險,否則這樣就檢舉、警察還開單,只能說無聊人投官府所好(剛好最近宣導為開單重點)吧!小時候有沒有"清潔週"被自以為是乖寶寶的同學告老師,說你襯衫沒燙\還是指甲沒剪啊?
這社會沒有不能錯啊!您有被槍斃嗎?沒有嘛!
就是犯錯的人要有懲處而已。
如果犯錯都不用懲處,還有人會乖乖不犯錯嗎?
那誰來保障奉公守法的人?

不過就是犯錯,也沒要您的命,您的手腳,罰個錢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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