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vis0725 wrote:說樓主錯的可能要失望了因為前不久剛給類似情況機車送一張罰單樓主有拍到車牌就去檢舉吧順便去告這種人先前也有遇過跩個二五八萬一副他最大耍流氓等真的要起訴了就嚇的一把鼻涕一把眼淚來求饒了 騎士本來是要從左邊過的但是快到路口,對向又有人違停在路口導致他無法判斷是否有來車、可不可以左側超車只好臨時轉到右側超車對向四輪的任意違停前車又不知道到底要左轉還是右轉騎到前車的右側又不知道在叭什麼心情當然不爽=============================大車讓一下小車是會怎樣就算你有理,一定要得理不饒人嗎?這次你讓他在地檢署痛哭求饒你怎麼知道下一次不是你被拖下車哭求大哥們放你一條生路?
kewenlian wrote:機車不可能從左邊過...(恕刪) 雞排掉了歐四、右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外側車道、右轉車道或慢車道,駛至路口後再行右轉。但由慢車道右轉彎時應於距交岔路口三十至六十公尺處,換入慢車道。關門可以關30-60公尺